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2013年招聘25名道路交通协管员
招聘对象:具有荔波县户籍男性适龄青年。
招聘职位:各乡镇(派出所)道路交通协管员25名。
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志愿投身公安事业;
3、具有中专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1995年5月16日以后出生)至30周岁(1983年5月16日以前出生),退伍军人学历放宽到初中。
4、身体健康,身体体形端正,肢体无残疾,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0以上,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退伍军人可适当降低身高标准。
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至5月31日,报名地点:荔波县协勤管理中心(县党校内)(www.sdsgwy.com);
2、报名需注意事项:
(1)报名时所提供的户籍、证书、证照的必须是原件;
(2)报考者本人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每人交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3)报名必须由本人前往,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
(4)特别欢迎广大退役士兵前来应聘;
3、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4、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协勤管理中心统一制作,考试前两天发放。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治安管理处罚法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县委党校。
4、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5、录取人数按高至低分取前25名,前一名考生因体能、体检、政审不合格的自行终止下一项程序,空缺职位由后一名依次递补进入下项程序。
(三)加分条件
退伍军人立三等功以上的加5分;具有汽车驾驶执照经考核合格后加5分;写作优秀、有文章在报刊杂志上刊印的加3分,可累加,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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