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省毕节市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原则及程序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办公室工作岗位的,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康复治疗及护理工作岗位的,放宽到中专及以上学历。(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4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相关职位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详情见《毕节市民政局公开招聘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已婚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7、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位考生只能报一个职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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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毕节市民政局
贵州省毕节市民政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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