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符合报考高中教师职位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6、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高中教师职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在我县基层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进行公开定向招聘,择优聘用。
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公务员(参公)人员及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符合报考高中教师职位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只限报考我县教师职位);
2、截止报名时间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被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5、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招聘的其他情形。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2日至7月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安龙县西城区盛世龙城对面)。
3、资格审查
考生按要求填写《2012年安龙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1)毕业证书(必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能查询确认的不予报名),有效《居民身份证
(2)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证明(即有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
(3)已婚人员持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
(4)截止报名时间之前,已辞职或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持原所在单位证明;
(5)在安龙县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团县委、县“引导办”出具的服务证明或由省级颁发的基层服务证书;
(6)在职在编教师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考 生按照《招聘简章
4、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由招聘办研究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计划在开考前面向社会公示。
5、准考证于2012年7月26日至7月27日在报名点发放,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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