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为2011年8月26日 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注:报考乡镇林业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国土资源所、财政所、卫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按招聘职位代码及 专业进行报名,暂不填写具体报考单位)。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2011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报考比例在1:3及以上的岗位,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以上比例的,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所有参加笔试考生 (不含缺考、违纪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的,可进入该招聘职位的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次面试所有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 按规定比例入闱体检。 报考比例在1:3及以上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含直接入闱面试,但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2)的,考生 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本次面试所有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次面试所有考生面试平 均成绩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三)总成绩比例计算 1、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一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在1:3以下(不含1:3)的,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 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 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 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 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应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可复查的需当场复查。当场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 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当场不能复查的,由体检组确定复查时间并通知考 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 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时 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当 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一)2008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1年8月1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参加2011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三)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七)截止2011年9月30日,未能取得拟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的; (八)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九)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20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十一)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七、聘用审批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 员审批表
附件【从江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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