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贵州省大学生选调生考试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具体实施。
加分审查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1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
加分审查时间:2011年3月21日9:00—3月23日17:00
加分审查地点:报考基层法院的在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加分审查,报考基层检察院的在省检察院进行加分审查。
申请加分的考生,除提供《贵州省2011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A类证书的考生,自愿报考贵州省5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考生,应提供法律职业资格A证或地市级司法考试管理部门出具的已通过司法考试达到获A证的成绩证明材料或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应加盖司法考试管理部门印章。
(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的应提供县级“项目办”、“引导办”出具的并经省“项目办”、“引导办”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签署有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及年限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及年度考核情况。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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