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1年公务员考录公告
一、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
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共1377名,其中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205名。公开考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报考公安机关特警、人民警察的需进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组织考核、审批录用程序进行。除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职位面向全省(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服务期满二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考录。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考录职位及有关情况请登陆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qhhrss.gov.cn)和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qhpta.com)。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用)的通知
对报考州(市、地)及以下职位公务员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在本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和农村服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考录公务员的有关政策,按青人社厅发[2011]20号文件执行,具体情况请登陆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qhhrss.gov.cn)和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qhpta.com)。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满5人形不成竞争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28日—4月6日;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向各州(市、地)组织人事部门或省级用人单位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视为作弊,取消考录资格。已在各级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本次考录不得报考。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申论(占笔试成绩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40%)、计算机应用(占笔试成绩2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报考藏(蒙)汉两种语言和语言文字职位的,进入该职位前三名的考生,在面试之前进行民族语言测试,民族语言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民族语言能力测试。报考藏(蒙)汉两种语言文字职位的考生,笔试《申论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3、24日。考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出版辅导教材和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青海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和职位管理处
联系电话:0971—6305823、6310187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971—6139342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公务员局
201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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