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一)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工作。(二)应聘者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最后的学历学位需在2014年8月份前取得。其他具体应聘条件见岗位要求一览表。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招聘程序(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女子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5日—2014年3月29日17时止(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表2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或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四)考试方法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岗位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不设开考比例。2、考试方式:考试采取试讲、科研业绩与水平评价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岗位要求注明有技能测试的,试讲占50%,科研业绩与水平评价占25%、专业技能测试占25%;未注明有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占60%,科研业绩与水平评价占40%。设置合格分数线,其中试讲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测评成绩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湖南女子学院网站公布http://www.sdsgwy.com/。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科研业绩与水平评价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试讲以授课和面谈的方式进行;科研业绩与水平评价按湖南女子学院科研业绩与评价标准执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能力。咨询电话:0731—82766126(校人事处)联系人:邓老师、李老师湖南女子学院2014年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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