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自学(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院校:
根据《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试点方案》(鲁招考[2010]35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在有关院校积极申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专业主考院校认真审核,并对申请院校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报省教育厅研究,决定批准64所院校参加试点工作,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试点工作。
附件:
一、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院校及专业
二、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专业考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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