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新田县卫生系统2013年拟引进80名紧缺人才
一、引进单位、岗位和名额(见附表)。
二、引进对象
(一)全日制本科医卫类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经面试、体检、试用考核合格可引进县乡医疗机构工作。
(二)具备医卫类中级职称的,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可引进到县直医院工作。年龄要求:男45周岁以下(1968年2月26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3年2月26日后出生)。
(三)妇产科、儿科、医学影像、麻醉、检验专业,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检验师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6日后出生),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可引进到县直医院工作。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年龄男在45周岁以下(1968年2月26日后出生),女在35岁以下(1978年2月26日后出生),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可引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各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四、引进程序和办法
(一)公告
依据实施方案制定公告,在《中国·新田网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相关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3年2月26日至28日到新田县人社局(原劳动局院内)现场报名。
(三)面试
凡符合条件报名者,直接进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分职位排序后,交由新田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均列入体检对象范围。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因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聘用
对于各岗位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新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联系方式:新田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0746-4712399
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 0746-478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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