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5日至1994年6月25日期间出生);
(七)报考者户籍以常驻户口属地为准。湘西籍现户籍在州外的应届毕业生,可按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报考;服务期满后仍在我州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可报考所服务县市或面向全州、面向全省、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户籍认定时间以2012年6月1日前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和“四项目”人员服务期限均以2012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八)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州人社局统一部署实施。原则上按计划申报、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备注中有特别注明的,按备注要求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①报名时间:全州统一定于2012年6月25日上午9:00—6月27日下午5:00。
②报名地点:设州直报名点和县市报名点。州直报名点设在州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县市报名点设在县市人社局指定地点。面向本县市范围招聘的,考生到所在县市人社局报名,其他县市不代报名,面向全州以上范围招聘的,可由州直或其他县市代报名http://www.sdsgwy.com/。
③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并认真如实工整填写相关栏目。报名表背面应粘贴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籍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暂无原件的可凭复印件报名)。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准许毕业的证明报名。应聘对象在进入面试前须提供正式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否则取消资格。
④照片信息:在州直报名的对象现场进行数码相机采集照片信息,在县市报名的对象需要提交一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做数码照相照片信息底稿。
⑤相关费用:根据物价部门审核,每个考生应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数码照相费20元,报名信息卡3元,共计123元,笔试后进入其它程序应试所需要的费用另行通知。
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⑦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是否开考由州人社局商县市人社局或州直用人单位决定。
报名结束后,县市人社局带考生报名表、报名费和相关材料于6月28日到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州人事考试院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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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
①笔试:笔试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A类岗位为管理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可提供《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准考证于考试前一周到报名点领取。考生领取准考证后应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和考生须知。考试时间:7月28日。考试地点:吉首城区(详见准考证)。
②面试:不需进行面试的岗位,经州、县市人社局同意后,在招聘简章中予以公告;进行面试的,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人数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成绩或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州直单位的面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面试方案报州人社局审定后,由州直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市的由县市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http://www.sdsgwy.com/
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43-8713162
州人事考试院: 0743-8238894
州直报名点: 0743-8228615
湖南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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