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宁远县2011年招聘68名教师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中专的教师可暂不提供,一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6、高初中教师的招聘对象为:28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二批及以上院校本科毕业,且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7、职业中专教师的招聘对象为:28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且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8、小学教师的招聘对象为:28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原与教育局签订委培合同的师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9、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的可免文化考试,经试教合格优先聘用。
招聘岗位及数量
说明:1.教育部指令性计划是指2011年教育部直属5所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2.若某专业报名人数少于3人,该专业不开考。
3.职业中专教师纳于宁远县2011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统一由县人事局负责组织招考。
工作待遇与去向
1、教师一经聘用,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2、聘用为高中教师均安排在县属普通高中学校任教;聘用为职业中专教师均安排在县职业中专任教;聘用为初中、小学各学科教师均安排在偏远、缺编的农村中小学任教,并在5年内(在荒塘、桐木漯、棉花坪3个少数民族乡任教的3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各乡镇政府、全县中小学校等单位以及市教育信息网、宁远电视台、宁远政务信息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4日至6月3日下午5时止(报考职业中专教师的截止到5月20日)。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报考职业中专教师的在县人事局报名)。
3.报名上交材料要求: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介绍信或推荐材料)、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的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4、已被聘用为宁远县中小学校的公办教师、特岗教师不能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专业考试
1.考试时间:6月22日上午9:00-11:00,考生于6月 21日上午8:00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报考职业中专教师的考试时间为5月28日10:00-12:00)
2.考试地点:宁远一中。(报考职业中专教师的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1)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各专业考现行初、高中对应学科的教材内容。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同卷考试,但分专业分层次单独划线。
(2)职业中专教师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模具制造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平面设计、电气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物流管理等8个专业,考现行职业高中对应学科教材内容,详见下表:
(3)音乐(舞蹈)、体育2个专业的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专业
素质测试。理论考试内容为高、初中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4.考试形式:文化考试实行闭卷考试,专业素质测试实行现场测试。考试结束即组织阅卷,第二天下午5:00前公布考试成绩。
5.分值设置:专业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音乐(舞蹈)、体育2个专业的理论考试占40%,专业素质测试占60%。
(五)现场试教
1.试教时间:专业考试成绩公示1天无异议后,即组织试教(报考职业中专教师的试教时间由人事局另行通知)。
2.试教地点:见临时通知。
3.试教对象: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试教对象。所有专业按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试教对象。
4.试教内容:
(1)小学教师各专业:现行小学六年级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2)高中教师各专业:现行高中一年级对应学科的教材内容。
(3)初中教师各专业:现行初中一年级对应学科的教材内容。
(4)职业中专专业教师:现行职业高中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5.试教形式:采用无学生授课模式。试教者通过抽签确定试教课题,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然后当堂上课,评委根据试教的表现当场评分,即时公布。
6.分值设置: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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