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你关注;湖南省邵东县2010年公开招聘12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报名时间:2010年5月7日上午8:30至2010年5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邵东县教师进修学校
笔试时间:2010年5月22日上午
根据邵东县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年龄老化、学科结构不合理,高职中教师缺编的情况,经县编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议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组织审查,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人数及招聘职位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职)中教师15名,初中教师41名,小学教师64名,共计120名。招聘计划详见下表(计划中未确定到校职位的,报名时公布具体到校职位)
2010年招聘高职中教师计划表
数学
英语
物理
生物
音乐
计算机
美术
电算会计
合计
一中
1
1
1
1
1
5
三中
1
1
1
1
4
七中
1
1
2
十中
1
1
2
职专
1
1
2
小计
2
3
1
1
2
1
4
1
15
2010年招聘农村初中教师计划表
2010年招聘农村小学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
2、学历要求:报考高职中教师职位的第一学历应具备2010年7月底前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含本科)学历;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第一学历应具备2010年7月底前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以上(含专科)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第一学历应具备2010年7月底前普通全日制中专且第二学历具备大专毕业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
①本科毕业以上(含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②大专毕业(含)以上学历26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③2009年下学期前(含2009年下学期)至本学期连续在我县中小学校代课的教师年龄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
5、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户籍不限,其他人员须在2010年4月1日前具有邵东户籍或入大中专院校前系邵东户籍。
6、已经正式办理录聘手续的财政全额拨款人员,不予报名。
7、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资格初审、报名、笔试、试教、体检、组织考核、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初审:①报名时间:2010年5月7日上午8:30至2010年5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②报名地点:邵东县教师进修学校。③报名时须带下列证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和户口薄原件(户口迁入院校所在地的,带迁出地派出所证明);在我县中小学校代课的代课证明(由乡镇中心学校或公、民办高职中学校出具);2010年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签具意见的就业推荐表(但届时未取得毕业证或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者不予聘用)。④每位报名人员只可填报一个学段中一个学科的职位,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⑤报名时当场核证。资格初审合格(资格初审合格不能作为考核认定资格有效的依据)填写《邵东县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2、考试:考试分笔试和试教,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试教成绩占总分的40%。
①笔试:笔试内容为所报职位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10年5月22日上午。2010年5月20-21日在县人才市场发放准考证,考生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②试教:根据招聘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依招聘计划人数排序,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试教)。试教采用普通中小学通用教材,采取课堂讲课方式进行,试教当天早晨7:00以前赶到试教地点抽签确定试教顺序。未按时赶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试教前1小时抽课题签,备课时间6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③笔试、试教的命题和评委的选定严格按保密要求进行。
3、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考核:由县人事局、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于规定时间内将学籍档案、就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送交县教育局。经县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凡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行政、司法拘留,参加邪教组织,有吸毒史,超计划生育,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国家政策规定的不能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逾期未送交上述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发现有提供假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后,所缺职位不递补。
5、公示:考核结束后,将结果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各界监督。
6、填报岗位志愿:根据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职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每人在本次招考报名时公布的职位中填报一个岗位志愿。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岗位志愿者的,视为弃权。
7、聘用:拟聘人员经县人事局党组研究,并报招聘领导小组和县编委会领导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县教育局按招聘职位和本人志愿安排到相应的岗位,并享受与所任岗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若聘用后15日内未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教师招考。
五、其他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到县一中、十中任教的教师,办理录聘手续前,须与县教育局签订到除两市镇以外的农村学校工作一年的协议。
2、被录聘人员须在现录聘职位任教满5年(含到农村支教一年)后方可申请调动。
邵东县人事局邵东县教育局
201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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