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
1、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参加考试。遗失准考证的考生可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取带照片的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
2、考生禁止带各种通讯工具入场。
3、按山东省自学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有一科考试被判作弊,其档次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30分钟后允许交卷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离开考场后不准再进入考场。
5、2008年7月自学考试和领取2008年4月自学考试合格证时间:5月24日至25日;2008年自学考试报名时间:6月18日至24日;5月下旬办理毕业证申请手续,具体办理时间请咨询当地招考办。
6、考试时一律用蓝、黑色迹圆珠笔(钢笔)答卷,一份试卷只能用一种色笔书写,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
7、考试成绩查询:山东教育考试招生网(http://www.sdzk.gov.cn/)或同过网通电话拨打16893703。
8、考生毕业申请时将核对考生试卷笔迹,笔迹不一致者将被判为替考,替考当次考试所有成绩判为0分,推迟三年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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