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自考考生朋友们,大家好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经过20多年的健康发展,自学考试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规模最大的开放式教育形式,在构建全民教育体系、终身教育体系、优质教育体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自学考试以其“开放、灵活、投资少、效益高、宽进严出”等特点和严格的质量标准、规范的管理体制,成为广大考生朋友立志成才的最佳途径之一。多年来,青岛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稳定健康发展,考风考纪严肃、考试环境优良、考试管理规范、考试服务完善,形成了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相结合,专科、本科层次齐全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体系。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能够得以健康发展和不断完善,一靠全社会的支持,二靠其自身过硬的质量和良好的信誉。优良的考风考纪,规范的考试管理是自学考试的生命力所在。为保证自考的健康发展和良好信誉,给广大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国家考试部门始终坚持狠抓考风考纪,狠抓考试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国家不断规范自考管理工作,提高自考管理现代化水平,突出加强自学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和考风考纪建设,保证自学考试事业再上新的台阶。我们衷心的希望广大考生一如既往的支持全市的自考工作,积极参加自考,刻苦学习、诚实守信、遵规守纪、努力成才,用自己辛勤的汗水,提高自我,完善自我,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现将2007年自考有关规定和要求向您公布如下:
一、关于报名和考试时间、地点
二、自学考试毕业环节、实践环节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三、自考毕业证书办理时间、地点
四、自考转档:
1、考生因为户口迁移、工作调动原因,需要长期迁离或者迁入青岛市的考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档案转出和转入手续。办理转出手续,考生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所有单科合格证、近期彩照2张,到青岛市招考办办理手续;办理转入手续,考生需要先到原考试市地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然后及时持转考介绍信到青岛市招考办办理转入登记手续。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转档工作安排在全年各单月下旬的工作日。地点在青岛市招考办自考处。
2、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凡是外省转入我省并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的自考考生,需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否则不能办理毕业手续。
五、自考学士学位申请
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工作,由各专业主考院校全权负责,考生在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主动与所学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咨询学士学位办理有关事宜。
六、各类社会证书考试安排
七、青岛市招生考试信息网:WWW.QDZK.GOV.CN
来源:青岛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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