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人数
1、规划勘测设计院:院长1人。
2、规划勘测设计院:专业技术人员5人(其中城市规划专业岗位2人,建筑学专业岗位1人,园林设计专业岗位1人,市政工程专业岗位1人)。
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其他单位、社会团体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男女不限。
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城乡规划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人员还必须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为:
1、应聘规划勘测设计院院长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3年8月1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
(2)取得注册规划师资格满一年以上,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组织领导能力,有较丰富的城乡规划设计工作经验。
2、应聘规划勘测设计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8年8月1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2)具有规划、建筑设计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招聘各环节信息均在“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要求,可适当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蕲春县培训考试中心(县物价局对面,原人事局二楼)。
4、报名费用:根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报名费用每人100元,进入面试人员另交纳面试费50元。
5、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有效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相关部门参与,各岗位拟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对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重新调整招聘名额。
考核、考试
应聘规划勘测设计院院长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需参加笔试,直接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城乡规划局进行面试、考核录用。
应聘规划勘测设计院专业技术人员的需参加统一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符合规定专业的“985”、“211”高校毕业生可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内容 :《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的命题、考试、阅卷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
(2)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考试前一天到县培训考试中心领取。
(3)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成绩在网上统一公布。
2、面试
(1)面试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城乡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网上统一公布。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3—7186682
县城乡规划局政工股:0713—722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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