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交通运输协会: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国际经贸发展日益活跃,我国的物流行业得到迅速发展。为解决目前物流人才不足的矛盾,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加快复合实用型人才的培养,使我国物流行业尽快与国际接轨,促进我国物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与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研究决定,在全国合作开考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现将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中、高级)考试计划(见附件一)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见附件二)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中、高级)考试计划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由全国考委和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共同制订,凡开考上述考试项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严格按统一考试计划执行。凡已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本通知精神,对已开考的专业计划进行调整并将调整方案报全国考办审核。
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中、高级)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各门课程均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使用全国统一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
二、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负责制订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中、高级)考试计划;参与制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考试计划;并根据全国考委制订的课程考试大纲,推荐专家参与编写教材,发行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中、高级)课程考试教材;推荐主考学校,组织助学;宣传、发动并组织该项考试的集体报名工作等。
三、全国考委负责制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参与制订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中、高级)考试计划;制订所有课程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出版所有课程教材;组织命题等。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交通运输协会应根据本通知的有关精神联合发文,制定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落实任务,明确分工,并于2005年4月底前报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物流职业考试服务中心、全国考办备案。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协会要按照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物流职业考试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在本地区组织高质量的助学辅导活动,按当地考试机构的要求负责各地区考试的集体报名工作,按规定及时将考生报考数据报当地考办和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物流职业考试服务中心,并建立考籍档案、发放单科合格证书、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等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考生的思想和考风考纪教育,要求考生遵守考试纪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协会难以承担此项考试相关工作的,或没有成立交通运输协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物流职业考试服务中心商全国考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另行指定机构承担相应工作。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要按照全国考办制定的考务、考籍工作流程做好制卷、编排考场、组织考试等项工作,及时将考生情况报全国考办。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中、高级)考试安排在每年5月和11月,首次考试拟于2005年11月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除证书考试课程)考试原则上按照现有自学考试有关规定执行,首次考试拟于2005年10月开考。上述二项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另行通知。
七、课程考试合格,发给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参加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中、高级)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全国考办和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共同颁发“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中、高级)(证书由全国考办、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共同盖章);该证书将与国际物流证书互认。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包括笔试与实践性环节考核),思想品德符合要求,准予毕业,可获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
八、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中、高级)课程考试所需经费,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统一收取,并按照协商的办法和标准支付给全国考办。其他课程考试经费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现行的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和交通运输协会在实施该项考试过程中,要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的特点,吸引更多的学习者参加考试,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附件:一、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中、高级)考试计划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全国高等教育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2004四年12月10日
附件一: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中、高级)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而设立的,其目的是提高我国物流行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管理水平和职业能力,促进我国物流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培养目标
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是为了培养适合我国物流行业发展需要和满足不同层次需求专业物流管理人员。其基本要求是通过有关课程的学习,培养理论知识够用、职业技能实用的物流管理应用型人才。
三、证书种类
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共三种证书。对应各证书规定了不同的考试课程,取得初级证书规定的4门课程单科合格证者,获得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初级证书;取得中级证书规定的4门课程单科合格证者,获得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中级证书;取得高级证书规定的4门课程单科合格证者,获得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高级证书。参加高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必须有五年以上的物流管理工作经验。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将与相应的国际证书接轨。
取得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单科合格证书,可以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中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中、高级)课程设置和学分
注:报名参加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高级证书考试的考生须有五年以上的物流管理工作经验。
五、课程说明
1—14课程说明略
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相关课程的课程说明相同。
15.物流战略管理
本课程是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高级证书考试必修课程,从战略管理的角度
对主要物流活动的管理进行概括,培养高级物流管理人员从企业和整个供应链管理的宏观角度,综合运用物流战略和物流运营的系统知识和技能对各种各种物流战略进行分析、评估和决策的能力。分析物流战略与企业战略之间的关系;掌握各种战略分析工具;理解、分析和评估物流企业的各种战略;制定物流战略实施计划;分析和评估企业所处的运营环境,并制定有效的全球物流战略。
16.业务考评
本课程是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高级证书考试必修课程,旨在综合评估考生根据企业实际运营环境,从企业战略层次分析和评估物流供应链和制定物流供应链战略的能力。
附件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教育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在总体上与一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水平相一致。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和物流管理工作的特点,在专业设置上突出了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并注重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物流企业或企业物流部门及各类岗位,培养出与国际接轨,获得物流职业资格认证且符合现代物流业需要的管理人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培养从事物流管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要求应考者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服务。在业务学习的过程中,应当基本掌握现代物流管理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并具有运用所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培养与国际接轨,获得物流职业资格认证,能在物流企业或企业内的物流部门从事物流管理,并且还能在经济活动的各个层面上、从事物流系统优化设计,物流管理、决策的复合型人才。
要求应试者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系统掌握管理、经济、法律等相关知识和能力,掌握现代物流管理理论与技术,熟悉国内外生产,流通活动中的物流业务。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分为专科和独立本科段。
凡取得本专业(专科)考试计划规定的1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0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凡取得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规定的1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7学分,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及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按照国家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根据本院校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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