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山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获悉,山东省开始试点在校大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在校大学生参加自考时,过程性考核(即与自考课程相同或相近的校考课)合格成绩将被自考承认,该成绩实行五年有效期,五年后仍不能按时毕业的考生,将按社会考生对待。
山东省对在校大学生试点自考规定:参加自考本科试点的高校应在试点的专业中选择本校在校生所需报考的专业,参加的考生必须是该校已注册的在校生,高校不得将社会考生纳入在校生队伍中来;高教学历文凭试点学校可申报实行过程性考核的专科专业。而专科试点招生对象必须是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本科招生对象必须是本校的在读专科生或本科生。
在校大学生参加自考实行学年注册制,每年注册一次。参加该项考试的学生应是首次报考自学考试者,首先应到当地考办报名参加自学考试,以取得准考证考试号,并参加自学考试统考课取得合格成绩,则取得了考籍。注册考籍的考生不可转校或转专业。
据悉,学生必须按照专业考试计划,全部统考课程、过程性考核、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考核均合格以上,经学校鉴定,经山东省、市考办审查合格者,专科层次发给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层次需专科毕业或本科学习三年以上授予本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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