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4日就研究生推免工作发出通知,从今年起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9月25日前完成,接收录取工作于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等工作。
教育部同时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所有推免生均通过该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所有推荐高校和招生单位均应按规定通过该系统完成推荐及接收工作。
在遴选工作方面,《通知》强调各推荐高校要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院系要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与推免名额一并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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