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青冈县2012年招聘卫生技术人员
招聘岗位及名额 继续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27人。具体岗位及人数如下: (一)县医院招聘17人。其中,外科4人,内科7人,儿科1人,眼科1人,口腔科1人,耳鼻喉科1人,医疗器械维修1人,麻醉科1人。 (二)中医院招聘5人。其中,儿科1人,医学影像1人,眼科1人,医疗器械维修1人,中医1人。 (三)妇幼保健院招聘产科2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四)乡镇卫生院招聘3人。其中,中和镇卫生院医学影像1人,建设乡卫生院临床医学1人,新村乡卫生院临床医学1人。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 4.具有岗位工作需要应具备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专业条件 1.临床医生(含外科、内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麻醉、产科)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为统招本科以上(含本科)的相应专业; (3)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要求具有国家卫生部统一颁发的临床类《医师资格证
招聘程序 (一)宣传发动及公开报名(8月31日—9月19日)。在青冈政府网站、青冈县电视台以及其他媒介上发布招聘公告,派专人到省内各医学院校对接联系,吸 引毕业生报考。同时,接受考生报名。招聘实行定向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地点设在青冈县卫生局,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毕业证、医师资格证、2012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准考证、一寸免冠照片8张。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收取报名费200元。 所有报名考生必须于9月17日前将本人档案调至青冈县人事局,以备资格审查。 (二)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及考务准备(9月20日—9月22日)。由县政府办、卫生局、监察局、人事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考试。 (三)组织考试(9月23日)。由县政府办、卫生局、监察局、人事局等相关单位人员共同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相应专业基础知识情况。 报名人数大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依据考试成绩择优聘用,录满为止。 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设置考试成绩合格线,考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60分的,予以聘用。 (四)体检(9月27日)。招聘领导小组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正式聘用(10月11日前)。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办法 1.医技(含医学影像、医疗器械维修)岗位的聘用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 2.临床医生、中医医生、口腔科医生岗位,具有国家卫生部统一颁发《医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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