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面试和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0〕2号)规定,发布面试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参加面试考生按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共计20人。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列):
二、面试确认
考生本人应于2010年3月2日16:30时前通过电话进行面试确认 ,并将本人相关材料 通过E-mail发送到 :g0407_163@.com信箱或通过传真024—83862060发送。发送的资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和《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填写);
(2)在职考生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填写)。
(3)待业人员应提交所在街道或社区开具的待业证明、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填写)。
(4)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确认手续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由该职位其他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辽宁省气象局人事教育处面试工作联系人:郭恩立。
面试确认及咨询电话:024-83862059。
面试确认及咨询请于以下时间联系: 2月25日至3月2日(每日8时至16:30时)。
三、面试地点
辽宁省气象局办公大楼。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常德街69号(沈阳市育才中学东)
乘车路线:沈阳站下车考生乘207路到马路湾站下车;沈阳北站下车考生乘203路到马路湾站下车。
四、报到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2010年3月4日上午8:00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准考证原件及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待业证明和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到辽宁省气象局办公大楼四楼右侧大会议室(候考室)报到,接受资格审查。8:30未按要求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考生报到时,需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5张、二寸彩色照片3张。
3.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主要信息不实,将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五、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第二天,辽宁省气象局将通过网上填报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两天后到辽宁省气象局或上网查询面试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面试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比例为1:1。参加某职位面试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补充人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于3月9日上午7:30分到辽宁省气象局办公大楼前厅报到(早晨禁食禁水),费用自理。享受减免政策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体检费用减免手续。
辽宁省气象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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