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我辽宁省将公开征503名女兵。
对象:
辽宁省省国防教育办公室副主任宗维国介绍,女兵的征集对象是,辽宁籍的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辽宁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辽宁籍的2009年普通高中(辽宁境内)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年龄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岁。
征时间安排:
11月11日开始,全省将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7天(截止到17日)。各市每天接待报名时间不得少于半天。各市征兵办设立应征女青年报名站,各军分区(警备区)会同同级教育、公安、卫生、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在征集公告明确的报名时间内组织实施。11月20日前,各市将合格人员名单,经市公证部门公证,并由市政府、军分区主管征兵工作领导签字确认后,连同《应征女青年报名及审核评定情况表》一并上报省征兵办。省征兵办也将开设报名站,接受优先征集对象及少量文体特长女青年报名。
方式:
根据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今冬女兵征集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制定下发的《女兵征集工作试行办法》全面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辽宁省采取省和副省级城市相结合的方式,沈阳、大连两市单独负责本区域女兵的公开征集;其余地区女兵在户口所在地级市(大学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级市)征兵办报名,经身体初检、资格审核合格的,当地征兵办依据国防部征兵办《女兵征集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每名女青年进行打分,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后,按成绩高低顺序推荐60人(鞍山、锦州两市各推荐80人)到省征兵办参加体检、面试考查和公开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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