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意见,成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正常跨区招生比例3年内将减少到10%以下。
根据意见,到2015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比例达到80%以上,每个街道至少有1所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成都全市高中阶段优质学校覆盖率达到90%以上,义务教育阶段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3年内减少到10%以下。2012年,各区(市)县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达到小学700元/生·年,初中900元/生·年。按成都市标准高于中央、省标准200元/生·年的水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意见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同时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招生办法。以当年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结合各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情况,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按不少于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每一所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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