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昨日发出《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2月29日前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的教师且未达到规定学历的,必须参加学历提升。据悉,小学教师须达到专科学历,初中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课专任教师须达到本科学历。
从今年起,我市各区(市)县教育局、各直属(直管)学校(单位)新补充的中小学教师必须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新补充的高中教师具备研究生学历的应不低于20%。据了解,我市今后推荐评选省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省骨干教师、市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的,小学必须具备专科、中学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后普高教师8%是研究生
我市将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工作,全面提升教师队伍师德师能水平,大力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为2015年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据介绍,我市计划到2015年,各区(市)县公办小学专任教师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95%,公办初中专任教师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90%,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课专任教师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95%。全市公办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取得研究生学历(含学位,统称学历)比例达8%,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课专任教师取得研究生学历比例达到5%。
未达标的老师需提升学历
按规定,截至今年2月29日,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的教师,且小学教师未达到专科学历、初中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课专任教师未达到本科学历的必须参加学历提升。公办普通高中本科学历的专任教师需积极参加研究生学历提升。
市教育局指出,各区(市)县根据实际,可适度提高必须参加学历提升的教师年龄。已达到目标任务的区(市)县,要积极鼓励教师参加更高层次学历提升。
所选专业必须属于教育大类
教师参加学历提升要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学历进修专业必须是教育大类的专业。市教育局表示,教师本科和专科的学历提升工作,原则上由成都大学和成都广播电视大学承担,教师根据自身专业发展的需要,也可选择到其他高等院校参加专科、本科学历提升。教师参加研究生学历提升的,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高等院校进修。
完成学历提升的可获得奖励
从2012年起5年内,我市将对完成学历提升的公办中小学教师给予奖励。据了解,具体奖励标准为:公办小学教师获得专科学历的1800元/人、公办初中教师获得本科学历的1800元/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专业课教师)获得本科学历的1800元/人,公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专业课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的6000元/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以上公办中小学专任教师完成专科或本科学历提升的,享受同样的奖励政策。
据介绍,各区(市)县还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奖励政策。
今年起新进老师至少需本科
市教育局规定,应参加学历提升的教师,须在2012年报名参加学历提升,对2015年12月31日前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原则上应调离教师岗位,转入工勤或其他岗位,其有关待遇按新任岗位执行。因重大疾病、妊娠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2013年报名参加学历提升,并相应按期取得学历证书。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为参加学历提升的教师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帮助教师解决好工学矛盾,资助经济困难教师完成学历提升。
据了解,从2012年起,我市各区(市)县教育局、各直属(直管)学校(单位)新补充的中小学教师必须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新补充的高中教师具备研究生学历的应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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