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市建委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11年学校(幼儿园)春季开学后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我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开展一次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的专项检查,学校(幼儿园)周边的工地不得允许学生入内,学生上课期间严禁使用产生强噪声的机械进行施工。
通知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建筑工地施工安全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大检查频次,严格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相关的建筑工地必须打围施工,四周必须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2.2米的彩色冷轧钢板围挡或厚度不少于24厘米的标准砌块围墙,并保证围挡的完整、牢固;工地大门平时保持关闭,严禁学生进入施工现场;学校(幼儿园)内部建筑工地进场材料应开辟专用通道,并在通道两侧做好安全防护;塔吊安装、拆卸、吊运必须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方案;在建工程外侧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施工。(来源:成都晚报 记者 王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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