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省教育考试院发出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省级优秀学生、相关竞赛获奖考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中学要在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等关键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名单须在校园显要位置公示
2011年4月5日前,经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且高校测试合格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志愿表》,被两所及以上高校测试合格的学生只能选填一所高校志愿。4月8日前,各有关中学根据保送生填报的志愿,汇总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保送生基本情况一览表》,并一式二份,一份交市州招办汇总审核后于4月11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另一份中学存档。同时中学须将《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保送生志愿表》交考生所在县市区招办装入考生纸质档案。
弄虚作假人员将被严处
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4月20日至30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审核普通高校在川拟录取的保送生名单。有关高校须将经教育部公示的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在4月20日前函寄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以便集中办理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的录取审核手续。保送生录取名册经省招考委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高校方能签发录取通知书。
此外,公安院校招收英烈子女保送生,须在4月2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并提供保送生相关信息;高等学校招收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相关信息,也请在上述时间内报省教育考试院,以便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符合保送条件推荐保送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体检。对为取得保送生资格而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的事件和人员,要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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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外国语学校向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保送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高中三年均在成都外国语学校本校就读的、具有成都外国语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四川省高中毕业会考十门考试科目成绩均在良好及以上;在高中阶段未受到过学校处分。成都外国语学校须在本校公布经省教育厅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的《成都外国语学校2011年保送生推荐办法》,公开选拔保送生名额、程序、要求等内容,按教育部推荐限额推荐出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并在校园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后,于2011年1月20日前逐级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省教育考试院于2月10日前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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