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成都部分地区遭遇泥石流灾害,成都市各中小学将在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时设立“绿色通道”,防止学生因灾辍学、因贫辍学。
25日,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了解到,2010年秋季学期,成都公办中小学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不做调整和变更。此外,成都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报、审核、认定和资助工作,确保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资助实现“应帮尽帮、应助尽助、不重不漏全覆盖”。
成都市教育局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或任意减免教育收费。各项收费收入严格按照审定预算安排使用,禁止设立“小金库”。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禁止强迫、变相强迫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此外,成都市各区(市)县将逐校统一制作教育收费公示牌并长期固定悬挂在校内显著位置,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收费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详细公示。对于未予公示或公示内容与国家政策不符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生和学生家长有权拒交并向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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