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我省2010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和流程将在报名网站上另文公布。
1. 考生应于8月25日至9月5日通过互联网登录市(州)招办公布的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并于9月7日至9月13日凭第二代身份证(附复印件)到本人网上报名登记表中选择的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地点的县(市、区)招办或县(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和采集相片信息。未能在网上报名期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9月7日至13日凭第二代身份证(附复印件)到工作单位或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或其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县(市、区)招办也可受理有组织的集体报名。逾期不予补办和补报。
2. 专升本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或现场报名时,须交验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原件和经所在单位确认签章的复印件。没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专升本。凡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除身份证外,其它复印件均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确认签章)或有关原始证明材料;其中,符合享受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照顾条件的民族自治州、县的考生和其他市、县(区、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及攀枝花市东、西区的考生,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均附复印件)在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报名或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县(市、区)招办审核合格且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上签章后,方可享受相应的降分照顾。
3. 各市州、县市区招办要认真对照核查考生身份证,杜绝考生持假身份证报考;要按报考条件对考生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应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要对考生录取照顾条件及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照顾条件的相应证件及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应即取消其相应的照顾资格。
4. 考生报名时,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自己的专长,在符合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生源范围的前提下,选报一至二所学校及专业;现场报名的考生须如实准确填涂《报名志愿卡》,由招办用光电阅读机阅读后交考生现场确认,并为考生照像后打印出《考生登记表》,交由考生认真填写、校验并签字确认。考生所报志愿一经填定,一律不得更改。
5. 考生报名时须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费〔2001〕94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
6.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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