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考报考信息和成绩信息的查询办法_自考-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天津自考报考信息和成绩信息的查询办法

首页 > 

自考

 > 天津

 > 天津自考报考信息和成...

天津自考报考信息和成绩信息的查询办法

一、自学考试简介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国家学历考试。考生通过了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课程),并通过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且思想鉴定合格,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并副署专业主考院校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含专科或本科)。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且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者,可到专业主考院校申请办理学士学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了专科专业(不含医药类)的考试,并通过了除公共政治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之外的全部课程(含实践课程),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证书。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分为:面向社会开考专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职业技术专业、开放教育学院试点专业、合作开考专业(含证书课程)及中英合作开考专业六种类型。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课程考试全年开考四次,分别在1月、4月、7月和10月进行考试;合作开考专业的证书课程考试全年开考两次,分别在5月和11月进行。考生应按照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进行报考,凡课程考试合格者发放课程合格证,不合格者可继续参加下一次考试。

二、报考条件

1.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者,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对规定了报考条件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三、报考办法

考生(包括首次报考的新生)报考均采用网上报考的办法。考生需根据开考专业的要求,选择个人报考或集体报考的方式。报考请登录“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合作开考专业”(非证书课程)的考生须由个人直接报考。

2.报考“(340)护理学、(380)护理学(本)、(346)小学教育(专)”专业的考生(不含新生)须由个人直接报考。

3.报考“ 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委托部门注册,由委托部门组织集体报考(包括报考346小学教育专业的新考生)。

4.报考“职业技术专业”、“开放教育学院试点专业”的考生须到所在的助学单位进行集体报考。

5.报考“合作开考专业”(证书课程)、“中英合作开考专业”的具体方式,请考生参照本《简章》中的“第十款、第十一款”。

四、报考时间

注意:不包括“合作开考专业”的证书课程及“中英合作开考专业”。

五、新生准考证制证办法

1.新生首次报考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制证区县自考办办理准考证制证手续,办证时要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4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背景为浅蓝色)。

2.考生办理好制证手续后,要在制证区县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本人的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每报考一科须缴报名费10元、考务费20元;新生还须缴制证费10元。

七、报考信息、成绩信息的查询办法

1.报考信息查询:考生要按照市自考办规定的时间登录“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查询本人“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及座位号”等有关考试的相关信息。

2.成绩信息查询:考生在每次报考规定日期的前三天内,登录“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信息。

八、考试时间

注意:不包括“合作开考专业”中的证书课程及“中英合作开考专业”。

九、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考时要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图”的操作流程进行报考。

2.考生在考试前要阅读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守则》,凡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舞弊、违纪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现役军人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

4.考试时考生必须使用黑色、蓝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涂考试信息卡,填写填涂错误可用修正液更改。

5.关于课程免考、考务考籍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详见《2007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手册》的有关章节。

十、关于合作开考专业中的“证书课程”的报考地点、时间及考试安排

参加合作开考专业“证书课程”考试的考生,须按照《简章》规定的地点、时间报考。

1.报考地点

2.报考时间、考试时间

十一、关于中英合作专业课程的报考地点、时间及考试安排

参加中英合作开考专业课程的考生统一到河西区自考办报考,详细地址:河西区黄埔南路5号(求实中学院内)

十二、市、区县自考办地址、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

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天津市自考办:河西区体院北宾水道47号 23948609 300060

和平区自考办:河南路161号 27113425 300041

(劝业场小学内)

河西区自考办:黄埔南路5号 28379077 300211

(求实中学内)

南开区自考办:复康路5号 23346508 300074—818

(复康路小学内)

河北区自考办:中山路205号 26288183 3000140

(区教育局内)

河东区自考办:八纬路(十五经路小学后门) 24136312 3000170

红桥区自考办:南运河北路170号 27272249 300123

东丽区自考办:跃进路51号 24392336 300300

西青区自考办:杨柳青西青道329号(电大院内)27940982 300380

津南区自考办:津南区教育局六楼 88511003 300350

北辰区自考办:北仓道4号 26824737 300400

塘沽区自考办:东大街28号(塘沽六中对面) 25861367 300450

汉沽区自考办:铁狮坨街(教育中心院内) 25695182 300480

大港区自考办:大港区教育局内 25992651 300270

蓟 县自考办:城关兴华大街4号 29142513 301900

宝坻区自考办:南三环6号 82627805 301800

宁河县自考办:芦台镇新华道34号 69592751 301500

静海县自考办:静海镇建设路 28910702 301600

武清区自考办:杨村镇广厦东里17号 29341978 301700

(杨村三中西)

天津铁厂自考办:河北省涉县 0310-3974533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 自考 浙江温州自考毕业申请考生到市教育局办...
      2006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将开始,在温州市区申请自考毕业的考生,可于11月20-30日(除双休日外)到市教育局服务大厅(南塘大桥旁)办理,非市区自考生的毕业申请向当地自考办咨询。申请毕业的考生可登录温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网站(http://kszx.wzer.net/)首页的“自考毕业生须知和登记申
    • 自考 南京区县自考办统一安排05(下)自考...
      消息:6月24-25日,南京市各区县自考办(鼓楼区除外)将统一安排2005(下)自考补充报名,考生可直接与各区县自考办联系。据悉,今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和报名地点分布如下:●市自考办(中山南路388号,52235481):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科;●玄武区考办(青石街24号,84710589):
    • 自考 浙江省自学考试护理专业取消限报条件
      为满足我省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对护理专业人才的需求,最近,省自考委、省卫生厅取消了原高教自考护理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限报条件。现将报名条件调整为:凡在我省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护理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其中报考护理学专科
    • 自考 徐州美术类自考报名和实践考核时间
      徐州市自考办近日发出通知,公布了2005年4月自学考试美术类专业实践考核的报名时间:第一阶段为2004年12月13日—19日、第二阶段为2005年3月7日—13日。美术类专业(油画、国画、书法)实践课程考试时间为2005年4月9日—10日,凡需参加考核的考生12月13日起可到徐州市教育学院报名。具体
    • 自考 浙江省自考生违规事实存异议的可申述
      11月10日,省教育考试院对2006年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所认定的违规考生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在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k.cn/index.jsp)进行了公示。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陈述和申辩。联系电话:0571-88
    • 自考 浙江省自学考试成绩补办证明时间通知
      经研究决定,自今日起,凡自学考试考生课程合格证书遗失的,若是用于申请毕业则不需补办,在办理毕业申请时到当地自考办查询分数后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内即可。若有其他用途,如出国证明等,在每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省教育考试院服务中心办理,其他时间一概不予办理。来源:浙江省
    • 自考 江苏省参加1月增考的资格和报名费用?
      《扬子晚报》消息:扬州市区读者刘小姐:刚刚查过自学考试的分数,发现两门科目还是没有过关,很想询问是否其有资格参加增考?报名费用多少?具体报名时间和开考时间?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唐副主任答复:自考增考和正常的自学考试报名时间是同步的,即12月1日到7日,增考考试时间是明年1月中旬,考生报考的科目一般只剩一
    • 自考 江苏自考监考推“新政”
      《江南时报》消息:200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月23日开考。记者昨天从江苏省考办获悉,为规范考试,江苏省在考点建设、监考政策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新规定:考点领取试卷不得超过考前2小时,考场监考老师领取试卷为考前30分钟等。据介绍,从今年下半年起,只有交通便利、各项条件优良的全日制高、中等学校才能成为自考
    • 自考 江苏2005年上半年自考报名将于12...
      江苏省200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定于12月1—7日进行,2005年1月份增考的报名将同步进行。报名期间还将同时办理免考申请及毕业生登记手续。据了解,省考办将继续实行编印的考试大纲与教材配套供应的办法,即考生订购教材,免费赠送相应的省编大纲。报名期间考生可以拨打省考办开通的报名咨询热线,
    • 自考 江苏省2006年4月自考报名12月1...
      2005年下半年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总规模将达到44万人,此次考试定于10月22、23日和29、30日进行。这次全省13个市共设93个考区,187个考点,计19903个考场。在考试期间,省考办派专人负责考试的值班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考试期间的举报电话:025—86299030。省自考办提醒广大考生要
    • 自考 江苏自考本科专业首超专科
      据近日召开的江苏省自学考试考务会议透露:目前江苏自学考试已面向社会开考10个学科117个专业,其中专科专业58个、本科专业59个,本科专业开考数首次超过专科,本专科开考比例达到1∶1。明年江苏将完成自考专业调整,使本科专业开考比例达到开考专业总数的55%。据有关人士介绍,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近年
    • 自考 浙江123个专业任选新一轮自考报名开...
      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0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始报名,今起到9月4日:杭州续考生就可以登录www.icbc.com.cn或通过电话95588报名;新考生9月1日起在杭州市自考办报名。123个专业任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直以来以其开放灵活、专业任选、高效经济、权威性高等独特的优势吸引了众多考生和家
    • 自考 浙江温州政策答疑:改名字自考毕业如何...
      市区读者吴女士问:我已取得自考所有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但在考试过程中,曾到派出所改了名字,现有些单科合格证上名字与现在身份证不一样,如何办理毕业手续?市教育局考试中心答复:在办理毕业生手续时,需出具乡(镇)级以上派出所(电脑打印的加盖有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材料。来源:温州都市报
    • 自考 浙江自考新生报考动机:充电增就业砝码
      在杭州市自考办报名大厅,报名的人坐了满满一屋,场面火爆浙江省200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从9月1日开始持续了5天,昨天是最后一天。记者在杭州市自考办报名大厅看到,报名的人坐了满满一屋,场面火爆,但往年那样排着蜿蜒队伍报名的场景已经不见。工作人员说,今年继考生和新考生继续分开错时报名,继考生采用
    • 自考 苏州大学关于调整《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
      原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专业(暂定)现已确定为《电子政务》专业,考试计划也相应修改,现将学位课调整如下:英语(二)、公共管理学、信息化理论与实践、电子政务案例分析。因2005年4月30日前已报考《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专业的考生仍完全使用原考试计划,2005年4月30日以后新
    • 自考 浙江省自学考试毕业生首发就业报到证
      日前,浙江省教育厅、省人事厅联合下发《关于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在学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并取得毕业文凭者,毕业离校时,可根据学生本人意愿,按取得的
    • 自考 浙江工大开展自考与本科学分互认试点
      日前,经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我校将有11个专业的48门主修课程(不计重复)作为普通本科与自学考试学分互认课程。今后,我校普通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自学考试,其主修专业中属于学分互认的课程(48门课程内)省自考委可以认可。这将为我校普通本科学生取得第二专业的学历、学位开辟一条捷径。目前,学
    • 自考 为真才实学 江苏省3000研究生积极...
      《扬子晚报》消息:记者昨从江苏省自考办了解到,于上周六开考的2005年自学考试爆出新闻:今年的自考大军中,竟有3000名研究生。高学历者为何青睐最高只能拿到本科文凭的自学考试?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自考是一次自我挑战,能学到真东西”成为他们共同的声音。苏州大学社会学博士刘翔(化名)报了今年法律自考。他
    • 自考 浙江温州自学考试问答:报名时间如何安...
      市区读者王女士问:自考一般什么时候报名?温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答复:自学考试一年报四次,分别为:3月1~5日、6月1~2日、9月1~5日、12月1~2日。来源:温州都市报
    • 自考 浙江温州10月自考生未领通知单可自行...
      2006年10月自考、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和心理学证书考试将在10月28日、29日举行。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提醒全市考生,尚未领取考试通知单的,可到温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kszx.wzer.net)网站上自行打印,或到当地自考办领取。新考生如果还没有领取准考证的,请到当地自考办领取。来源:温州都市报
    • 自考 江苏省昆山市自学考试“升温”
      记者从近日江苏省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中了解到,该省昆山市自学考试报考总人数已连续6年突破1万人,2004年报考人数达13208人,今年上半年达到7400人,成为全省自学考试报名人数最多的县(市)。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过程中,昆山市以“人才走进昆山,昆山走向世界”为宗旨,采取一系列强力措施,吸引外来人才。
    • 自考 江苏自考10月23日开考 监考出台新...
      200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月23日开考。记者昨天从江苏省考办获悉,为规范考试,江苏省在考点建设、监考政策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新规定:考点领取试卷不得超过考前2小时,考场监考老师领取试卷为考前30分钟等。据介绍,从今年下半年起,只有交通便利、各项条件优良的全日制高、中等学校才能成为自考考场。考点内的所有
    • 自考 浙江温州自学考试常规工作办理程序安排
      自学考试一年四次,分别是一月、四月、七月、十月。本办公室咨询电话为:88638063,88638072温州市自学考试服务大厅(服务事项有:报名、领取教材、单科合格证书等)地址为:划龙桥西路1号(南塘大桥旁)温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地址为:温州市二十一中学内第2幢211室。温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网址:http
    • 自考 浙江台州市07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9月1-5日报名地点:各县(市、区)自考办考试时间:2007年4月21-22日附:县(市、区)考办地址台州市自考办:椒江区康平路188号(教育局大楼8楼),电话:8582069、8582071椒江区自考办:椒江区电大路5号区自考办内,电话:8826294黄岩区自考办:黄岩桔乡大道59号(原
    • 自考 江苏自考医学类专业考试9月举行 8月...
      《南京晨报》消息: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有关医学类专业停考的精神,江苏省自学考试医学类专业的理论课程考试应于2004年下半年结束。考虑到考生的实际情况,江苏省于今年4月、7月又安排了两次医学类专业所有专业课程的考试。目前,仍有少数考生不能顺利毕业,希望省考办能够再次给他们提供机会。从考生实际出发,经与有
    • 自考 浙江杭州今天起可查10月自考成绩
      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浙江省10月份自学考试成绩揭晓,20日起考生可以拨打声讯电话16885656或通过手机短信进行查询,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k.cn、www.zjzs.net)查询。按照自考专业计划规定这次考试结束后可以毕业的考生请及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相关手续。10月自
    • 自考 浙江省开设自考动漫专业能力认证考试
      我省开设动漫专业能力认证考试动漫专业能力认证考试分三大类18项30个级别,各级别的考试包括理论和实践考试,通过相应级别的理论和实践考试,由省自考委和中国美院共同颁发相应级别的能力证书。每年的考试时间由省自考办根据整体需求情况确定,在每次考试两个月前通过浙江自考网(www.zjzk.cn)及其他形式向
    • 自考 浙江温州06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办通知
      2006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将开始,在温州市区申请自考毕业的考生,可于11月20-30日(除双休日外)到市教育局服务大厅(南塘大桥旁)办理,非市区自考生的毕业申请向当地自考办咨询。申请毕业的考生可登录温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网站(http://kszx.wzer.net/)首页的“自考毕业生须知和登记申
    • 自考 浙江温州市07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时间...
      2007年4月高教自考报名日期定为9月1日至5日。市区考生到市教育局考试中心(划龙桥西路市二十一中内),其他各县(市、区)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市、区)自考办报名。自学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以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k.cn)咨询。来源:温州商报
    • 自考 浙江自考护理学及计算机应用等六专业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起本)、计算机及应用(专科、专起本)、计算机网络(专起本)、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专起本)等六个专业计划作调整,具体做法如下:一、从2007年4月开始六专业按调整后的计划安排考试。二、2007年1月30日前取得的原计划课程的合格成绩可以顶替调整后计划对应课程的合格成绩,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