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个教师节来临前,从宁波市教育局传来喜讯,16名教师被评为正高级教师,成为国内首批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35周岁以下教师超一半,中高级教师超六成。目前已拥有市教坛新秀3695人,学科骨干(优秀双师型教师)680人,市名教师289人,省特级教师177人,正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49人。
据统计,至2012年底,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共有教师88642人,其中专任教师67846人。中青年教师成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主要力量。至2012年底,30周岁以下教师约占教师总数的34%,31周岁至35周岁教师约占22%,36周岁至40周岁教师约占17.5%,41周岁至50周岁教师约占19%,51岁以上教师约占7.5%。
近年来,宁波市在提高教师招聘学历要求的同时,通过给予学费补助、折算教师培训学时、提供学历进修信息与平台等途径,积极鼓励中小学教师在职攻读高一层次的学历(学位)。
宁波市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和高一级学历教师所占比例已达到较高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95%,其中,大专以上学历教师占总数的95.63%。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63%,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教师占92.54%。普高和职高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41%和94.11%。全市中小学已有986名教师拥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其中在普高或职高任教的715名。
在提升教师学历水平的同时,宁波市把教师专业发展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将公用经费的10%用于教师的培训,切实执行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至少48学分(2011年起提高至72学时)的培训要求,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教师培训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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