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江西省教育厅了解到,江西将教育督导评估结果列入县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级党政主要领导以此作为推动教育发展的契机,为教育解决实际问题。2006至2010年,江西99个县级政府共新增教育投入18.66亿元。
为促进县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2006年,江西省启动了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每年抽签确定20个县(市、区)政府接受省综合督导评估,用5年的时间完成一轮。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5年来,全省有17个县(市、区)政府先后被江西省政府授予“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江西还对不合格等次的县进行了重点跟踪督导,对问题较多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
据悉,江西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围绕“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教育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督导评估的重中之重。针对部分县(市、区)在校长任免、教育经费统筹和教师队伍统管上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的特点,督导评估时,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即体制不理顺就是不合格。从而将多年来执行较难的人权和财权,在接受评估之前归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5年来,先后督促了28个县(市、区)理顺了教育人事管理体制,42个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了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全省教育财务“校财局管”基本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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