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江西省教育厅对外公布了有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一系列新举措,其中规定,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走读生不上晚自习,小学考试取消百分制,中学要严禁给考生排名。
每天在校学习高中生禁超8小时
为保证中小学生睡眠时间,江西省教育厅规定: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
另外,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住校生晚自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90分钟,走读生不上晚自习。
小学初中每年放假13周
江西省教育厅对教学时间也作了限制,义务教育阶段每学年总教学时间39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下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可增加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
高中阶段每学年总教学时间41周,其中上课时间40周,社会实践时间1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1周,学校不得增加或减少教学时间。
每天锻炼1小时
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学校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障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中小学每天上午统一组织学生进行不少于25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每天要组织学生做早操和晨练。
小学考试取消百分制
江西省教育厅明确规定,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可进行一次语文、数学学科期末考试,三年级至六年级每学期可进行一次语文、数学、外语学科期末考试,其他学科以考查为主。同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初、高中每学期进行期中和期末两次学科考试,除高三年级外,其他各年级一律不得举行区域性联考和模拟考试。
值得一提的是,小学考试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和鼓励性评语的评价办法,中学严禁公布学生考试分数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
高三学生补课须自愿
江西省教育厅还规定,江西省中小学(含民办中小学)一律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在坚持自愿和不收费的前提下高三年级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在寒暑假适当安排补课,但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气特别炎热或寒冷时不得组织学生补课。
违反上述这些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不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于违规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直至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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