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根据规定,江西省将定于12月中下旬,对江西省13所民办高校和民办专修学院2008年工作进行年检。
08年度“年检”共有14项检查内容
根据规定,2008年度民办高校“年检”内容共有14项。其中包括:学生学(考)籍注册人数是否与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人数相符;教师职工人数是否与当月可查工资表人数和银行对账单相符;专任教师具有本科、研究生学历,以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人数是否符合同级同类学校设置标准;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教学实验行政用房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图书资料等是否达到同级同类学校设置标准;是否按照记载的法定代表人、办学地址、办学类型和办学层次开展招生和教育教学活动。
统招生、自考助学生学籍(考籍)身份是否明确,是否分别报到缴费、编班教学;学生退学退费是否执行江西省教育厅有关退学退费的规定;2008学年招生广告费、招生补贴费、招生旅差费、教学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活动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等开支比例及与上年增减情况是否接受会计事务所审计或省审计厅抽查审计,并按审计部门的整改意见整改到位等等。
民办高校被检出“问题”要整改
据悉,12月上中旬为学校自查阶段。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各民办高校要对照14项检查内容撰写3000字左右的2008年年检自查报告,包括主要做法和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对照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2007年年检整改意见逐项自查,撰写1000字以内的2007年年检存在问题整改报告。
此外,12月中下旬有关部门还将组成检查组,并聘请一位督导专员任组长对各民办高校进行复检。若有高校被检查出问题,将由江西省教育厅下达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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