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秋季学期开始,江西省高中新生进入新课改阶段,三年后的高考方案和学生学分认定办法都将改变,学生至少要获得144个学分才可以毕业。为确保学分认定的真实性和严肃性,10月20日,江西省教育厅出台《江西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对学生学分认定作出详细规定。其中,学生在社区服务所获得的学分必须有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认可;学校如果对学生学分不予认定,需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原因,如果学生对学校认定的学分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复议。
学分认定涉及8个领域
据介绍,新课改后的高中生需要拿到8个领域的学分,包括7个学习领域和1个综合实践活动领域,学习领域分别为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以上7个学习领域共116个学分;综合实践活动领域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3个方面。
8个领域的总学分至少要达到144分才可以拿到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获社区服务学分须社区出证明
7个学习领域的认定基本条件包括达到一定的课程修习时间(不少于规定学时的2/3);在学习过程中有良好的表现(依据学习过程记录、学生互评及教师评价等认定),作业基本上按时、独立完成;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查)且成绩合格。
该试行办法也对综合实践活动领域的学分认定基本条件作出详细规定,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要求学生实际参加活动的时间每1学分不少于12学时,而且需要提供完整的学习活动材料,材料包括开题报告或活动方案、过程记录、活动成果、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及教师评价记录。而社区服务部分要求学生3年内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学生的活动计划、记录、总结以及社区提供的证明材料。社会实践的学分认定则要求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不少于1周,其完整的实践活动材料包括学生的活动计划、记录、总结和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
选修Ⅱ课程(校本课程)的学分,主要依据学生的修习时间、过程表现以及学习成绩(成果)进行认定。
学分认定须经过4道程序
学生学分认定须经过4个基本程序,学生按要求学完一个模块的课程,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核),或完成一项综合实践活动后,由学生或任课教师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学科任课教师或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根据学分认定条件进行对照,提出对学生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申请和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作出认定结论,并由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学分认定的意见分“同意认定”和“不予认定”两种,“同意认定”学生学分的,应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不予认定”的则要书面通知学生并告知原因。
对学分认定不满可申请复议
试行办法规定,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学分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或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复议要求。学分认定委员会自接到学生复议要求之日起15日内进行复议,及时给学生书面回复。同时,学校对学分“不予认定”的学生,应根据原因指导学生补足学时、重考、重修或改修其他课程。
学分认定工作一般在每个学段结束时进行,学校应及时将学分认定情况分别记入学生档案。
严处学分认定弄虚作假
据介绍,学分认定是对学生是否获得学分的判定,对学生能否拿到毕业证书至关重要,学分认定工作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领导和学科骨干教师组成。
该试行办法要求,各学校必须对学生学分认定工作档案和学生学分档案妥善保存,以便查考。对在学分认定工作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人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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