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9日开始,昆明市各中小学将陆续注册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记者28日从昆明市教育局获悉,08年秋季新学年,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杂费全免。学生和家长如果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可进行举报:昆明市发改委3139034,昆明市物价检查所12358、3139013,昆明市财政局3526827,昆明市教育局3102385、3134532。
09年春免收住宿费
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城区中小学,除课本费继续执行“一费制”中教材费用实行最高限制的规定,及中小学作业本费、初中住宿费不变外,今年又有了一项新规定,中小学杂费全免。即城市义务教育收费标准=课本费+作业本费。同时规定,学校收费只能按学期收取,不能跨学期收费。小学生作业本费每人每学期5元钱,初中生每人每学期10元钱。农村(含县镇)中小学继续实行免费发放教科书政策,扶贫县农村中小学禁止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非扶贫县确需统一购买作业本的,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作业本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后,收费标准与当地居民子女执行同样收费标准。其中,从明年春季新学期开始,昆明市寄宿制初中住宿费将取消。
高中学费没变化
普通高中学费的收费标准和07年没有区别。一级一等中学每生每学期700元,一级二等中学每生每学期600元,一级三等中学每生每学期500元,二级中学每生每学期400元,经批准的高中特色班每生每学期700元,住宿费均为每生每学期30至80元。其中,普通高中招收的择校生,在收取择校费后,不准再收取学费、建校费或赞助费等。
普通中专、艺术学校、成人全脱产班、广播电视学校、中专函授、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学校的学生住宿费为:不带卫生间的每生每学年350元,带卫生间的每生每学年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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