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季学期开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一等助学金的资金比例比往年提高,由之前的1600万元增至3200万元。
据了解,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从2012年起,用三年时间逐步提高高校一等助学金比例,最终使享受一等助学金的比例约占在校生总数的5%。今年春季学期,自治区已拨付资金6360万元,秋季学期计划从全年资金1.6亿元中拿出20%即3200万元用于一等助学金,享受一等助学金的学生名额由自治区确定,人数为6400人,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9%。
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处长盛敦川介绍,提高一等助学金的资金比例,目的在于激发鼓励更多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今年全年将有70800名大学生享受高校助学金,约占在校总人数的31.7%,发放工作将在11月前完成。从2010年起,自治区每年安排1.6亿元资金,设立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目前已有近30万高校学生受益于这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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