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秋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扩大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覆盖范围,全疆237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受惠新政。
日前,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除全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外,和田市、喀什市、阿图什市、阿克苏市、哈密市、塔城市、阿勒泰市、博乐市、乌苏市、阜康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所有区内初中班学生及特教学生以及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吐鲁番市、昌吉市、伊宁市、库尔勒市、奎屯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50%的在校生都受惠新政,用上免费教科书。
记者了解到,此次新政乌鲁木齐市就有12.65万城市学生因此受惠。
据悉,免费教科书由自治区教育、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法统一进行采购。
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价包括出版、发行、包装、保险、运输等费用,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免费教科书有关的任何费用。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在采购免费教科书时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
另外,免费教科书的发放是由自治区新华书店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的要求和合同约定,将免费教科书直接发往有关学校。
学校验收时如发现倒装、缺页、模糊不清等质量不合格课本,必须及时向当地书店提出更换要求,书店在收到学校更换要求一周内负责调换到位,确保学生正常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循环教科书作为学校的教学装备,由学校集中管理,并分发给学生免费使用,不属学生个人所有。假期学校要按照年级、学科做好破损教科书的淘汰、修补、消毒、入库和统计工作,及时上报下学年需要补充的教科书的品种和数量,除新版、新修订的循环教科书品种按100%征订外,其他循环教科书各学校每学期补充和更新数不超过使用总数量的35%。
另据了解,自2003年秋季开始,自治区对南疆四地州各县(市)、其他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境县等56个县的205万名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实施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免收杂费的九年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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