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辅书籍售价居高不下,内容拼凑质量难保,家长、老师和孩子多有怨言。新疆《2012年秋季自治区汉文教辅材料(同步练习)目录》日前出台。自治区规定、要求,全区各中小学使用的教辅材料必须从《目录》中推荐和选用,《目录》外的同步练习册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对于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将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2年,新疆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种类主要是与新疆使用的中小学教科书配套的同步练习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但不得从中牟利。学生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的《目录》外教辅材料,学校和教师不准用作布置作业和统一批改。
此外,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自治区要求对教辅材料使用要坚持“限品种、限数量、限价格”的原则。教辅编写和出版单位也要严格控制教辅材料的用纸、印张、页码和价格,坚决纠正封面覆膜、用纸过精、留白过多、印制华美等变相加高教辅材料价格的行为,并鼓励出版发行单位向贫困学生赠送一定数量的教辅材料。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疆将对教辅材料实行准入制度和定价政策,由自治区成立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对报送的区内外教辅材料进行评审。每个学科择优选出汉文不超过4套,民文不超过2套,以《公告》形式将审定通过的教辅材料向社会公布。各地州市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一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自愿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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