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新疆投入7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薄弱学校食堂建设工程,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并投入使用。
日前,教育部召开关于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部署视频调度会议,会议通报总结了全国试点学生营养餐的实施情况及突出问题。
去年11月,全国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其中试点范围包括699个县(市)约2243万在校生。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可以采取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等不同供餐模式。
此项计划中为自治区安排资金5.03亿元,惠及喀什、和田和克州的24个县、84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今年又确定将青河县、吉木乃县、托里县、裕民县、昭苏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温泉县等7县和自治区区内初中班学生共约7.7万名学生纳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首批试点计划。
教育部在今年7月份督查自治区学生营养餐实施情况形成的督查报告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学生营养餐工作,并将其列入2012年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着力推进,目前全部试点县(市)学生营养餐开餐。
但是,由于运行成本高、缺少配套资金,食堂建设薄弱,自治区90%的试点县(市)选择企业供餐和课间加餐模式,个别县选择午饭时间发牛奶、鸡蛋、馕(糕点),要求学生在校用餐。只有10%的县(市),食堂建设基础较好,采用食堂供餐,统一解决午饭。
为缓解学生就餐环境差,过分依赖供餐企业和课间加餐等供餐模式,自治区投入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工程资金7亿元,项目学校1351所,规划建设38.9万平方米,项目涉及11个地州的51个贫困县、边境县(市),包括学生营养餐试点的南疆三地州24个国家试点县和7个自治区试点县。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自治区要求各地要在中央下拨资金基础上,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学生吃上营养餐,并发挥专家组和学校膳食管委会的作用,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确定供餐模式和用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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