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上高中不用为学费发愁了!记者12月14日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从2010年起,新疆400余所普通高中学校的15万余名学生,可获得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的资助。目前,中央已下拨新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9296万元,资助资金将于近期拨付各中学。
据悉,国家与地方首次在高中阶段设立国家助学金。
自治区教育厅教育外资项目办公室主任靳智慧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自治区按8:2的比例共同分担,这样一来,此项资助资金加上自治区配套将超过1亿元。
据了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在新疆,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3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该项资助。
靳智慧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靳智慧表示,根据新疆实际,在确定资助政策覆盖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为了保证国家助学金公平发放,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同时,自治区教育厅也公布举报投诉电话0991—7606097、7606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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