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0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考简章_自考-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甘肃省200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首页 > 

自考

 > 甘肃

 > 甘肃省2007年下半...

甘肃省200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考试报名时间、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1、2007年3月1日—10日进行200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课程报名。10月份考试补报名时间由各市(州)自考办自定并向考生广泛宣传。

2、2007年4月15日至25日进行当年7月中英合作商务、金融管理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报名。

3、2007年5月26日至31日进行当年7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课程考试报名。

请考生务必注意当地自考办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以免贻误。

(二)报名地点:各市(州)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点。

(三)考试时间:

1、7月份自学考试时间为2007年7月7日、8日(中英合作专业考试时间为2007年7月6日至8日)。

2、10月份自学考试时间为2007年10月27日、28日两天。

3、10月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上午8:30—11:00 教育学;下午2:00—4:30心理学)

(四)开考专业目录、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

二、报考条件、手续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依照本简章规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在押劳教劳改犯人须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首次报考者,须持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所在市(州)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手续。

首次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还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或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自学考试专科尚缺一门、两门未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也可同时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专业,但在办理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有关手续时,必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生按专业分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门或数门课程。

(四)报考第二专业的考生,取得某一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后,可向市(州)自考办申请免考相同课程。

考试报名期间同时办理免考手续。各地自考办将免考材料于9月底之前交省自考办教务一科。

(五)以下专业均为委托开考专业:公安管理、机电一体化工程、统计、律师、林学、农学、果树、林业生态环境管理、计算机通信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监所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经济学、小学教育、餐饮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调查与分析、物流管理。除餐饮管理、物流管理以外只接受委托部门集体报名。

(六)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专业仅设兰州考点,凡参加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的人员,请到省交通运输协会物流职业考试服务中心及其指定报名点报名。参加该专业学历考试者直接到兰州市自考办报名。

(七)护理学专业报考条件: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

(八 )小学教育专业(专科)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名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于200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考,报考对象为从事小学教育工作的在职教师。其报名资格由县及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九)从2007年上半年开始,统计专业(专科)、财税专业(专科)、律师专业(基础科段)停考,不再安排考试,顶替关系见《2007年自学考试须知》。

(十)报名费、考试费等相关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字[2001]130号、甘价费字[2002]132号、甘价费字[2001]4号和甘价费字[2002]31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1、专科每科次26元,本科每科次28元(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科的专业课程每科次100元);

2、护理专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每科次28元(不分本、专科);

3、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考核(设计)每人只缴报名费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按每科次10元缴纳,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院校缴纳。

注意:如自学考试收费标准调整文件出台,则具体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制定的新文件标准执行。

4、新考生办理准考证时一次性缴纳电子档案信息费每人20元(准考证工本费、《考生手册》、《报名卡》、《报考卡》等费用已包含在电子档案信息费中,不再另行收费)。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考核时间。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

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考生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即可报名;

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报名;

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报名。

(三)“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两门课程分别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二级VISUAL FOXPRO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顶替,不再单独组织课程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可在设点的院校就近报考。

四、注意事项

(一)2007年英语专业“听力”、 “口语”、“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报名时间定为2007年5月25日至6月10日。报名地点: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兰州市雁宁路399号,电话:8585258、8583961);考试时间改为2007年8月4日、5日两天。考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新文科楼。

(二)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顶替相关课程(具体要求见《考试须知》);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和三级合格证分别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不再办理免考手续。地区自考办审验合格证原件,并在复印件签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不再另行收费)。

(三)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

(四)考生报考时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对该专业的课程、课程代码、学分,然后对照“报考简章”中《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表》选择课程报考。

(五)从2007年4月开始,《大学语文》(专)和《大学语文》(本)一律调整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二)一律调整为《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二门课程。政治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中《党的建设》调整为《国家公务员制度》、《中国近现代政治制度》调整为《中国政治制度史》。

(六)考生可凭一张准考证(新系统)在本省内异地报考,但在同一次考试中,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地区重复报考。

(七)考生必须凭“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考场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坐错座位,其成绩以零分计。

(八)规定:“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三十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包括监考教师和其他考务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商务通、快译通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以违纪论处。

(九)报名同时进行教材预订,即考生首次报名必须同时预订教材。

(十)从2007年元月起,甘肃自考网与华夏大地教育网合作开通了“甘肃自考网络学堂”栏目,其包含了大部分自考课程学习条件;实行有偿服务(特别时期部分课程免费),详情请访问甘肃自学考试对外服务信息网:www.steogs.edu.cn,欢迎广大考生注册学习。

甘肃自学考试信息网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 自考 北京2010年计算机应用等实践专业课...
      9月21日至26日,北京市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本科)、《调查与分析》(专科)三专业实践考核课程将网上报考,报考请登录北京教育考试网,逾期不予补报。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报考的课程包括《计算机及应用》专科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电子技术基础(三)》
    • 自考 北京2010年自考《高级英语》课程考...
      根据全国考办文件精神,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本科)《高级英语》(课程代码:00600)考试说明公布如下:一、考试原则1、考试标准本课程考试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同层次、同课程的本科结业水平,并体现自学考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特点。在题量上能够使中等水平的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完成
    • 自考 北京2011年自考考试安排和使用教材...
      一、停考专业说明1、根据京考自考〔2007〕51号文件精神,自2011年起不再安排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专业(专科)的考试。2、根据京考自考〔2008〕9号文件精神,自2011年起不再安排公安管理(基础科)专业(专科)的考试。3、根据京考自考〔2009〕12号文件精神,自2011年起不再安排财税专业
    • 自考 北京2010自考毕业生报考《财经法规...
      根据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关于为北京地区大、中专院校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京教综〔2005〕05号)的要求,2005年及以后自学考试会计类专业毕业生在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前需要加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现将2010年度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报
    • 自考 北京市2010年10月自考9月5日截...
      10月自考报名将于9月5日截止。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获悉,从报名系统统计数据来看,尚有5万余科次的已报考课程尚未缴费。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未办理缴费手续的考生要尽早缴费,以免错过报名。10月自考报名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名截止日期前,缴费状态处于“未缴费”时,考生所报考的课程将被认为是无效报考
    • 自考 北京2011年4月自考笔试课程考试安...
      北京2011年4月自考笔试课程考试安排>>备注:标有★符号的课程为专科接考本科的加考课。标有■符号的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 自考 北京2010年10月自考新生9月10...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获悉,自考新生9月10日开始办理照相手续。据悉,新生注册并报名缴费成功后,系统将会为该考生生成正式的准考证号。新生要持正式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注册时所选区县自考办照相,并确认姓名、身份证号等注册信息是否准确。10月自考新生照相时间为9月10日和11日。怀柔、门头沟、平谷
    • 自考 北京市2010年7月自考近2万人参加...
      近2万考生将于7月2日至4日参加7月自考,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要做好考前准备工作。据介绍,参加7月自考的考生要在考前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点击“自考业务办理”栏目,进入“综合信息查询”系统,输入准考证号和登陆密码,即可查询到所报考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
    • 自考 北京2010年10月自考8月25日开...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今年10月份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8月25日开始报名,本次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工作全部实行网上办理。据了解,将于10月23日开始进行的自学考试报名时间为本月25日至9月5日。考试将采用网上报名、缴费的办法,考生可以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报考,逾期不予补报。
    • 自考 北京2010年10月自考新生报名注意...
      2010年10月自考报名将于8月25日至9月5日期间进行,这是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了解到的。有关负责人提醒,正准备参加自考的新生,要记准6个时间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贻误考试机会。一记:记准注册、报考时间。本次考试仍然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在8月25日至9月5日期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 自考 北京2011年4月自考调整公共政策课...
      根据全国考办通知精神,“公共政策”课程(课程代码:00318)的考试教材和大纲名称自2011年4月起,变更为《公共政策学》,其原有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不变。特此通知!
    • 自考 北京市2011上半年自考园林实践报考...
      2011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园林专业(专、本科)实践考核课程实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考试期:1104),网址为:http://www.bjeea.cn(北京教育考试院),具体安排如下:一、报考、缴费时间:2010年11月8日至12日,逾期不予补报。二、报考相关问题说明:1、请考生登陆北京教
    • 自考 北京2010年10月自考10万考生周...
      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获悉,从23日起,全市10万自考生将迎来10月自考。连续两个周末,他们将步入19个考区的1813个考场参加考试。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在正式开考前,考生要仔细检查答题卡有无破损、皱折、印刷不清等问题。如有问题,考生要请监考老师予以更换。开考后,答题卡及试卷、草稿纸将不能更换。
    • 自考 北京2010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办理通知
      2010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即将进行,现将考生办理毕业手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时间为2010年12月8日-12日,考生须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毕业申报。点击“自考业务办理”后,在“毕业申报”栏目内,点击毕业申报中的“2010年下半年自学
    • 自考 北京2010年自考生接待日恢复办公通...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老师提醒,7月19日至31日期间每周一至周四接待考生。8月1日至22日考生接待日暂停。欲在考生接待日办理手续的考生可先在网上预约。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网上业务办理”,再点“考籍业务申请”,按要求输入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即可申请和预约考籍业务。据悉,考生接待日办公时
    • 自考 北京市2010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通...
      2010年10月北京自考报考将于8月25日开始。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报考要尽量提早,不要拖延,以免错过时间。据悉,10月自考仍然全部实行网上报考。9月5日前,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注册、报考及缴费。考生登录网站后,点击自考业务办理,进入2010年10月自考网上报考页面,
    • 自考 北京市2010下半年自考护理学实践安...
      根据主考学校的安排,现将2010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专科)的生理学(实践)和生物化学(三)(实践)两门课程到校缴费及上课时间通知如下:一、生理学(实践)到校缴费及上课时间:7月5日(星期一)上午8:00,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生理楼一层东侧,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2802815。
    • 自考 北京自考2010年自考生考研报名方法
      目前,201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自考报名即将开始,很多自考生完成学业后都想更上一层楼,以读研的方式继续深造。相关专家提醒,自考生报名参加考研时,情况分三种:专科学历考研、本科有毕业证而无学位考研、本科持毕业证和学位考研。拿下自考本科毕业证与学位后考研更为方便。一般来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位,考研的限制条
    • 自考 北京市2010年10月自考网上报考安...
      一、注册、报考、缴费时间:2010年8月25日至9月5日,逾期不予补报。二、报考收费标准如下:1、笔试课程:30元/科次;2、非笔试课程:详见“关于2010年10月份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三、新生照相时间、地点:2010年9月10日、11日,怀柔、门头沟、平谷、密云四区(县)和燕
    • 自考 北京2010年10月自学考试考前温馨...
      全体考生: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0年10月份笔试课程考试将于10月23日、24日和30日、31日举行,特做以下提示:1、2010年北京马拉松赛将于10月24日(星期日)上午举行,比赛起点设在天安门广场内,终点设在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比赛期间将会对比赛路线分时分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详细的临
    • 自考 北京2011年自考全年计划应合理安排
      2011年自学考试安排日前公布,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人员提醒,考生要为明年的自考提前做好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报考和复习。据悉,在自考通过率较低的考生中,多数人缺乏一个长远并且有条理的报考安排。某民办高校的考生汪蕊(化名)3年通过不到10门考试。她自己总结,参加自考的第一年就没有制订出一个
    • 自考 北京2010下半年自考动画专业实践安...
      2010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动画专业(独立本科段)实践课程二维动画(实践)(课程代码:04510)的考试安排如下:一、考试时间:6月27日(星期日)上午8:30-10:30。二、考试地点:中国传媒大学西门外“现代远程教育”2层网络机房2教室。
    • 自考 北京2011年10月自考笔试课程考试...
      北京2011年10月自考笔试课程考试安排>>备注:标有★符号的课程为专科接考本科的加考课。
    • 自考 北京2010年10月自考各专业开考区...
      带“*”标记的专业为部门委托开考专业。公安管理(专科、本科)、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专科)、财税(专科、独立本科段)、林业生态环境管理(专科)、林业生态环境工程与管理(独立本科段)不再注册新生。
    • 自考 北京2010下半年自考实践考核报考须...
      9月21日至26日,北京市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本科)、《调查与分析》(专科)三专业实践考核课程将网上报考,报考网址为www.bjeea.cn,逾期不予补报。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报考的课程包括《计算机及应用》专科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电子技术基
    • 自考 北京2011年4月调整计算机系统结构...
      根据全国考办通知精神,“计算机系统结构”课程(课程代码:02325)因2010年版新版教材无法按时出版,2011年4月考试仍使用2000年版本(《计算机系统结构》,李学干,经济科学出版社)。特此通知!
    • 自考 北京自考2010年自考生跨专业报考流...
      目前,不少考生在取得一个自考专业学历后,还想继续攻读其他专业课程,准备拿“双学历”,询问是否需要更换准考证,已经通过的课程是否要重新报考。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老师解答,自考生攻读“第二学历”无需更换准考证,已经通过的课程无需再考。“一张准考证,一份成绩单”是北京自学考试为考生终身学习创造的便利条
    • 自考 北京2010年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报流...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申请每年进行两次,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申报对象为符合现行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实行网上申报方式。一、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申报。点击“自考业务办理”,再点击“学位申报”中的“学位申报”,考生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与课程报考相同。考生须按系统提示仔
    • 自考 北京2011年自考计算机及应用实践安...
      请2010年9月报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本科)实践考核的考生在参加考核时须遵守如下规定:一、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老师安排。二、凭自学考试准考证入场考试。凡丢失准考证者请提前到区县自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没有准考证一律不准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三、为加强管理,保证考生信息的准确性,考在
    • 自考 北京2010年10月自学考试新生报名...
      1、注册,报考。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注册信息,包括报考区县、专业、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性别、出生日期、学习方式、职业等内容。这些基本信息将会组成考生的电子档案,考生要如实、认真填写。2、报考缴费。报考课程时,考生要确认网上缴费是否成功,如果缴费不成功,其注册信息、报考课程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