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省考委和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考办的精心指导下,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考试机构高度重视、各高等院校积极合作,坚持考试公正、公平的原则,狠抓考风考纪,采取了多种有力措施,确保了全年26次学历教育和教育非学历考试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去年4月份,我们以高标准、严要求和严肃的考试组织,通过了国家考办专家评审组对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评审,得到了全国考办专家组和领导的高度评价,使我省考务考籍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要开好头、起好步。为了巩固成绩,更进一步搞好工作,现就2006年4月份的自学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06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4月22、23日两天举行。本次考试共开考84个专业,其中:本科44个、专科40个,共开考课程412门,报考86361人、192328科次;其中:本科62691 人、140763科次,专科23670人、51565 科次。全省十四个市(州)设考区41个,考点94个、考场3295个。
二、接送试卷时间安排:(略)
三、工作要求:
1、试卷的安全保密是国家考试重中之重的工作,必须保证绝对安全。因此,在试卷的接、送、保管、发放等凡涉及到试卷安全保密等工作环节,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中的有关规定,不允许强调任何理由。
试卷运回市(州)入库后,各市(州)自考办主任必须立即向省考办总值班室报告试卷运输和到达情况。各市(州)试卷保密室、值班室必须做到24小时值班,并保证通讯畅通,要认真做好保密室交接班和试卷交接记录,确保试卷安全万无一失。
各考区必须做到在每天考试结束的第一时间向省考办值班室汇报当天考试工作的情况,确实做到有事早报、无事报平安。如遇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2、抓好考风考纪工作。考风考纪是国家考试质量和信誉的保证,是自学考试的生命线,在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中务必给予高度重视。各考区要严格按照所签订的考风考纪管理工作责任书要求认真开展工作。教育局主管领导包考区、考点主任包考点、工作人员包楼层、监考教师包考场,层层包干、责任到人。特别要注意抓好考试过程化管理。强调工作人员及监考教师在考试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各项规定,确保国家考试的公平、公正。各考区对监考工作不负责任的监考教师、工作人员,应予以及时撤换,并依照教育部18号令中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认真搞好培训。各考区、分考区必须要在考前集中组织监考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考试政策和规定,按照《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手册》的各项内容,扎扎实实地做好培训工作。真正做到培训扎实有效,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执考素质的提高,做到监考教师不参加培训的不能上岗、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4、规范考务环节工作。各市(州)自考办、各考点要严格按照《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手册》中的规定,组织实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特别是对发、收试卷时间,考生在‘考试诚信承诺书’上签字,草稿纸的使用、回收,验收试卷程序,公布违纪考生名单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
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手册”中‘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执考;各考点要加强考试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的力度,杜绝试卷装订中出现倒装和错装现象,力争零差错。
5、严格执行‘两证一单’(准考证、身份证、座号通知单)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参加考试。
6、严格杜绝考生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凡已将手机带入考场里的考生,必须将手机关机并装入手机存放袋中。内装手机的存放袋一律放置在课桌面左上角的位置,不按规定放置的按违纪处理。
7、考生物品和书籍要统一存放;考场的前后门要敞开;考场里的黑板上用正楷书写本场考试的科目和代码以及考试时间。要净化考场环境,考场内不准放置与考试无关的设备和物品,不准制作张贴与考试无关的宣传品、板报等。
8、各市(州)要尽早与宣传、公安、监察、国家保密局等部门联系,争取得到这些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使自学考试内、外部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能够落到实处,确保自学考试在安全平稳的环境中进行。
9、数据汇总是考试前期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各市(州)、各有关院校要安排专人负责,领导要亲自督促,按照省上规定的时间,及时、准确的上报。这项工作从今年起开始列入考核的硬指标内,与年终考核及评优挂钩。
四、补充说明:
1、为了减少会议,提高办事效率,决定在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会议。这次会上仅对4月份的考试工作进行具体安排。7、10月份的自学考试工作,省考办以发文形式予以安排。届时请各市(州)按照文件要求安排好相关的工作;工作要求方面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不再做另行规定,均以此文有关规定为准。阅卷、登分、办证等考试后续工作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也不再事先召开会议,届时省考办同样以发文的形式进行安排。
2、今后市(州)在上报“试卷计划”和“试卷分装表”时必须在表的右上侧空白处写清楚市(州)名称、考办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在表的右下角注明第 __页、共 __ 页,并按省考办规定的时间及时上报。
3、从今年起省考办不再统一印制考点内张贴的各种鼓励性、警示性的宣传品,各市(州)可根据本地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印制、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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