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自考办,各有关院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中心):
200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办证工作,定于12月26日至元月1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月上旬,符合条件的考生到所在市(州)自考办或在就读高等院校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12月12日上午9时,省自考办在综合办公楼12楼举办办证新程序培训会,请各市州、各院校选派微机操作员准时参加培训。
12月中旬,各市(州)自考委、各高等院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中心)整理毕业生档案材料及信息,并严格初审。
12月26日至元月12日省考委审定毕业生档案并办理毕业证书。
12月26日,各市(州)自考办办证工作人员到省考办综合楼517教室报到,向省考办交毕业生档案及信息并参加审查工作;元月4 日各院校办证工作人员在省考办综合楼517教室报到,向省考办交毕业生档案及信息,并参加审查工作。
二、工作要求:
各市(州)自考办、有关院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中心)一定要严格按照《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办证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办证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自考毕业生的初审工作。
毕业生档案材料要完整可信,整理上报的信息要准确无误。
特别强调,若须修正报考信息的错误,在确有证据的情况下,务必按“办证工作细则”的要求另建改错信息库。
在毕业生资格初审工作中,要先打印出毕业生合格档案册,再根据档案册上的成绩与自然信息对照审查档案材料。审查人员必须在合格档案册上签名。
各辅导院校、中专学校等办学单位,按照办证工作细则整理好毕业生档案材料及信息后,报送有关主考院校初审,省考办不直接受理。
鉴于今年12月份医学类专业加考考生办证的时间问题,请将医学类专业加考考生的档案材料及信息库另行整理上报。
参加新程序培训和办证工作人员的食宿由省考办招待所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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