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1月5日中午,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当选第56届美国总统,这位47岁的黑人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和首位非洲裔总统。
奥巴马以非洲裔黑人和政坛新秀的身份,为什么能战胜民主党内的实力派选手希拉里?为什么在人们广泛质疑其政治经验时依然能以大比分战胜共和党资深元老麦凯恩?这些问题的答案,至少有一部分在于奥巴马自己独特的政治之路。
为了更好地分析奥巴马的当选,不妨先回顾一下他过去47年的人生之路。
奥巴马1961年生于夏威夷。父亲是从肯尼亚来夏威夷大学的留学生,在奥巴马6岁时,他的母亲嫁给了另一位印尼留学生,并带着他来到了雅加达。在那里,作为黑人的奥巴马遭遇了种族歧视。
1983年取得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学士之后,奥巴马在国际商务公司工作了一年,于1985年成为芝加哥一名年薪仅1.3万美元的社区组织者,负责与芝加哥教会合作搞慈善活动。这个工资水平在当时的美国属于“穷人行列”,不过奥巴马一直都认为这是他“曾受到的最好训练”,他后来还把这段时间定性为一种“寻根式”的精神觉醒。
在芝加哥当了3年义工后,奥巴马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学习,1991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回到芝加哥专门从事民权诉讼,开始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生涯。
1996年,奥巴马凭借其社区工作经验和这些工作给他带来的社会影响,从芝加哥第13区被选入伊利诺伊州议会,这是他首次从政。2004年10月,他高票当选为美国历史上第五位,同时又是第三位普选产生的非洲裔联邦参议员,也是目前美国国会中唯一的非洲裔参议员。2007年2月10日,在国会100名参议员中排名仅第98位的奥巴马宣布竞选2008年总统,并获大胜。
奥巴马的成功既源于美国社会的历史格局,也源于他真正深入联系民众,即中国式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获得学士学位后,奥巴马本来有很体面的工作机会和优厚薪水,但他不为眼前利益所动,毅然投身社区,从一名义工做起。也正是这几年社区工作的经历,让奥巴马深刻理解了美国的底层社会和民众,培养了一种亲民思维。
事实上,蓝领阶层和社会底层选民成了决定这次美国大选最重要的社会力量。那位著名的管道工乔向奥巴马提出的税收问题,深刻地体现了这一点。美国人民尤其是底层人民有理由相信,一个能够放弃高薪为社区服务多年的法学博士,极有可能成为可靠的领导者。
从奥巴马的选择,我想到了当前中国青年尤其是很多大学生害怕基层单位和艰苦岗位,都追逐大城市、高薪水、体面的办公楼。在日复一日的眼前利益的追逐中,中国的很多青年忘却了社会底层,注定无法真正深刻理解广袤的960万平方公里大地上到底每天都上演了些什么故事。
事实上,在一个价值观多元化、越来越复杂的社会中,体察社会底层、帮助弱势群体,不仅是一个政治家或者未来政治家应该做的,也是任何一个有历史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的人应该做的。一个没有悲天悯人情怀、时刻只顾个人利益的功利主义者,注定不能成为社会和国家的领袖。
今天的中国青年,如能借鉴奥巴马的成功之道,敢于和乐于把自己与民众的命运连起来,让自己肩负起更多的历史责任,那么,中国社会本身就在大家的责任心中快速前进,而有朝一日成为社区领袖或国家领袖时,你将一定是最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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