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每年拿出400万元,对全县中小学教师在交通、购房等方面进行补贴,同时设立高中班主任津贴和优秀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奖。这是记者从该县近日召开的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根据农村中小学距县城的距离与交通情况,县里设立了五类交通补助,分别为农村中小学教师每人每月补贴150元、130元、100元、70元、30元。初、高中班主任津贴每人每月120元。对在教学一线工作,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任教具有5年以上的高级职称的教师,在县城新购房屋自己居住者,实施购房补贴,中学高级教师和市级骨干教师新购房时,每平方米补贴200元;区级骨干教师补贴300元;国家级骨干教师补贴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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