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校辅导员将实行准入制度
日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福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2013-2017年)》,要求各高校落实总体上按1∶200配备比例配齐配强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到2017年,专职辅导员队伍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比例达7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比例明显提高,党员比例达100%。
今后我省将建立辅导员准入制度,上岗前要参加不少于40个学时的岗前培训,经过心理和职业倾向测试,颁发结业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同时,建立统一的辅导员在岗培训证书制度,规范培训记录;鼓励和支持辅导员拓宽职业发展渠道,考取心理咨询师、职业咨询师、创业咨询师等资格证书,引导辅导员走职业化发展之路;建立辅导员校际挂职锻炼机制。据统计,目前全省高校共有专兼职辅导员380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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