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望于11月底公布,之前向社会公开的讨论稿中规定,遇重污染天气,环保、气象部门联合发布预警预报;当I级预警(红色)(即全省两个以上地级市将发生一天以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500,空气质量为极重污染)时,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机动车将限行,部分企业将限产或停产。
据悉,目前正在按照公众意见修改中的《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分级,结合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被划分为III级、II级、I级三个等级(I级为最高级别),预警颜色分别为黄色、橙色和红色。据讨论稿描述,遇I级红色预警,要求各地教育部门督导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各地公安部门停止审批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举办的户外大型活动,通知并监督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各地政府办公厅通知各企事业单位采取弹性工作制;各地公安部门负责督导社会车辆单双号城市建成区内限行;各地人民政府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关停VOC排放企业。此外,在应急终止后的10天内,督导调查组应及时查明重污染天气出现的原因、污染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对事件影响进行评估;开展应急监督检查,当发现相关单位或个人未按要求采取预警和相应措施,造成重污染天气影响持续或进一步扩大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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