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校所(院)、校企协同创新和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机制和模式,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确定10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这10个基地及合作培养单位为:内蒙古大学与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合作,联合培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研究生;内蒙古科技大学与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合作,联合培养机械工程研究生;内科大包头医学院与包头市中心医院合作,联合培养理学、药学研究生;内科大包头师范学院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合作,联合培养理学研究生;内蒙古工业大学与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合作,联合培养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研究生;内蒙古农业大学与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所合作,联合培养农学研究生;内蒙古医科大学与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合作,联合培养药学研究生;内蒙古师范大学与包头稀土研究院合作,联合培养工学研究生;内蒙古民族大学与内蒙古通辽市医院合作,联合培养药学研究生;内蒙古财经大学与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合作,联合培养金融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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