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今年继续向贫困应届高中毕业生发放助学金,每人3000元至5000元不等。资助名额550人,其中同安、翔安110人,集美55人,海沧、思明、湖里各25人,市局直属学校200人。该助学金由厦门市慈善总会、厦门市教育基金会联合提供。
在申请对象方面,主要指在本市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参加今年高考且有可能考上“本二”以上的贫困应届毕业生。所谓贫困,即有以下情况之一者:(1)孤儿;(2)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3)经济困难的优抚对象子女;(4)家庭突遭灾祸,或家庭主要成员患重病,造成经济严重困难家庭的子女;(5)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户”家庭子女;(6)人均收入在低保边缘的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
申请资助的学生应向所在学校德育处领取助学金申报表(一式2份),详细填写表中的各项内容并由社区或抚养人单位签署意见后递交所在学校。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要求,接受本次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重复接受社会其他组织及个人资助。户籍登记在思明、集美、湖里区低保户家庭的考生,凭“低保证”向辖区民政部门申请资助,不再占用本助学金申请名额,不重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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