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晋中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获悉,今年7岁的党星(化名)在该中心生活两年多仍未能找到家人,在该中心和晋中市民政、公安部门的帮助下,正式落户救助中心,这在该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尚属首例。
2011年4月28日凌晨5时许,寿阳县朝阳镇下曲村第一职业中学门口,微弱的路灯下,一名4岁左右的儿童在寒风中缩着头,无助地向赶早来的学生和家长乞讨。寿阳县救助管理站得到消息后,立即派出工作人员赶往学校门口。几番询问,大家发现,孩子无法正常交流,更不知他的父母是谁。在多方查找其亲人无果后,工作人员将其带回救助站。
2011年5月4日,寿阳县救助管理站将孩子送到晋中市救助管理站、晋中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这儿,工作人员为其取名“党星”,并在救助站官方网站、微博以及当地媒体,刊登寻找流浪男童监护人公告。由于孩子的父母一直未找到,为了不耽误其学习,党星“暂住”救助中心后,被送入早教机构接受早期教育。
8月20日,记者在晋中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看到,尽管按照身材、发育等特征判断,眉目清秀的党星已是7岁,但他现在仅会说一些“妈”“爸”“拜拜”等简单的词,问及他几岁了、家在何处,他一脸茫然,从这些情况来看,应是智力存在缺陷。
时至今日,党星已滞留站内两年多,仍没找到家人。由于党星没有本地户籍,面临着入学等诸多难题。6月19日,晋中市救助站、晋中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举行“救助开放日”活动时,与辖区派出所就党星的户口沟通,派出所负责人当即表示同意按规定办理,并积极协调上级公安机关,为党星办理相关补充材料。
6月20日起,工作人员前往单位所在社区、锦纶办事处建东社区开具党星在站常住证明后,将上户材料提交锦纶派出所。社区民警还主动上门,对党星的个人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出具了调查报告。接下来的日子,工作人员又将关于流浪儿童、流浪人等管理的文件复印件交予派出所。8月13日,晋中市民政局给该市公安局出具公函,由晋中市救助管理站、晋中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党星承办户籍手续。8月15日,经过各方的努力,党星顺利落户晋中市救助管理站集体户。
提及管理站、救助中心的这名新成员,晋中市救助管理站、晋中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负责人表示:按照正常的情况,流浪人、包括流浪儿童一旦受助进入救助部门,这些部门将为其设法寻找原籍和家人,一般情况下,这些人都能找到家人被认领,“像党星这样没有找到家人的还没有遇到过,因此,党星也成了晋中救助部门第一个落户救助站、救助中心的流浪儿童”。“有了户口,孩子的上学就不再是问题,我们也可以与他一起,带给他家人般的温暖。”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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