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招收在苏工作公务员403人 15日起开始报名_公务员-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国家:招收在苏工作公务员403人 15日起开始报名

首页 > 

公务员

 > 国家:招收在苏工作公...

国家:招收在苏工作公务员403人 15日起开始报名

报考基层岗位将单独划线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昨日发布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始,今年共有134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计划招考万余人。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公共科目笔试将于2008年 11月30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此次国家公务员招录在江苏工作的公务员共403人。考生可在人事部网站及相关网站上查询招考信息。

记者了解到,与往年比,今年国家公务员招考政策将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倾斜,进一步加大从基层和一线考录的力度。据介绍,今年,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中,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计划数将不低于计划总数的50%。此外,为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今年中央直属机构中县级以下基层的职位,将主招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考的部分招录机关还拿出专门计划,招录曾参加过“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到村任职”项目并符合招录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今年,对报考基层和西部艰苦边远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单独划定。

在昨天发布的公告中,对基层工作经历进行了明确,即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根据公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另外,今年设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计划招录92名空警,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民航局政府网站( http://www.caac.gov.cn )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10月15日-24日报名

第一步: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24:00期间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0月25日0:00至10月26日 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10月28日8:00后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第二步: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6:00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不实行网上确认,请拨打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按各考试机构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可于10月29日以后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第三步: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11月23日9:00至11月28日16:00期间,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大纲

一、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介绍

(一)测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等内容。

常识判断测查的内容涵盖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方面,侧重考查应试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应试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它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准确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数量关系主要测查应试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技能,主要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资料分析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数据性、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三、申论介绍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应试者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内容,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准确流畅地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

公共科目笔试11月30日开考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如下:

1、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申论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09年1月上旬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 地方 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9〕10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地
    • 地方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通知鲁教体字〔2009〕3号各市教育局、卫生局、各高等院校:最近,济南市发现我国内地第二例输入型甲型H1N1流感病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展和防控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及国家相关部委和省委
    • 地方 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办理...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暂行规定(修订稿)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现将《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暂行规定(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若有问题可与我厅高校学生处联系(联系人:郑弋维;联系电话:0591-87091302)
    • 地方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招...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9〕7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2009年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加强招生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
    • 地方 福建省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实施...
      关于下发《福建省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劳社文〔2009〕3号)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人事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积极应对经济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局势,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 地方 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号)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决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高校招
    • 地方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
      闽教学〔2009〕14号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为加大高校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安全和秩序,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高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号)文件精神和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普
    • 地方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补习学...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补习学校管理的通知鲁教基函(2009)24号各市教育局: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省自2008年开始实施了禁止国办高中举办复读班或接收往届生插班复读的政策。但作为临时过渡性措施,允许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利用闲置资源举办部分补习学校。全省各国办普通高中都较好地执
    • 地方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09年实施新...
      各招生高校:从2009年开始,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将实行以“分类测试、分批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为选拔模式的“新课改高考方案”(见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现将新课改高考方案与现行高考中不同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考试科目、分值和考试时间(一)考试科目现行考试科目为“3(语文、文/理
    • 地方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做好高考...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做好高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教体〔2009〕23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卫生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即将在6月上旬举行,高考规模大、范围广、人员高度聚集、社会关注程度高,为做好高考的卫生安全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就做好高考期间甲型H1
    • 地方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扫盲教...
      各设区市教育局:扫除文盲是巩固“两基”成果的重要任务,是提高人口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基础性措施。根据教育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指导意见》,2008年我厅与各设区市教育局签订了扫盲责任书,要求各地到2010年将成人文盲率下降到8%以下,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2%左右。同时,我厅联合14
    • 地方 浙江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期间甲型...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实施办法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卫生局,有关高校:为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教育考试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经研
    • 地方 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
      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省长吕祖善二○○四年三月四日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中小学校(
    • 地方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教体〔2009〕21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为确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确保学校、托幼机构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按照我厅的部署和要求,从5月12日开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托幼机构对甲型H1N1流感各
    • 地方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中...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强对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现将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组长:陈桦省委常委、副省长副组
    • 地方 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
      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2001年12月7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保障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教育督导,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管辖权限
    • 地方 2009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毕支[2009]8号各有关市、县(区)“三支一扶”办,党委组织部、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海洋与渔业局,团委,各高等学校,省“三支一
    • 地方 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闽教学〔2009〕7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卫生局、残疾人联合会,省高招办,各普通高校,各高招体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省临床检验中心:为做好2009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含复检、终检,下同)和新生入学后的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工作(以下统称“高招体检工作”),根据
    • 地方 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
      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办发〔2009〕4号各市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卫医发[2008]37号)和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
    • 地方 江苏省省属高校基本建设借贷款联合审核...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属高校基本建设借贷款联合审核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8〕71号苏财教〔2008〕252号省有关部门,各省属高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推进省属高校化解基本建设债务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119号)要求,我们制定了《省属高校基本建设
    • 地方 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
      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
    • 地方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七日关于开展创建“教
    • 地方 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目录序言第一章总体部署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工作方针三、战略目标第二章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四、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普及水平五、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六、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七、支持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八、积极推进教育强县建设第三章推进义务教育
    • 地方 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
      第一条为发展终身教育,鼓励终身学习,提高公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之外有组织的终身教育活动。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终身教育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整合各种教育文
    • 地方 浙江省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
      浙江省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浙江省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省长吕祖善二○○三年六月十九日第一条为了加强义务教育收费的监督管理,促进义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
    • 地方 浙江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领导班子分...
      关于印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学组办〔2008〕8号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各支部(总支、党委):现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委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
    • 地方 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教高科〔2009〕1号各高等学校:为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经费规范、合理、有效使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特制定《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
    • 地方 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管理暂行...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教高〔2009〕86号有关高校:为规范我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与管理,确保完成创新基地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进一步推进产学研结合,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加快培养海西建设及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
    • 地方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返乡农民工子...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一些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有些地方出现了农民工返乡现象,部分农民工随迁子女也回流返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30号)精神,为了做好返乡农民工子女就学工作,防止返乡农民工子女辍学,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
    • 地方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内部审...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教审〔2009〕34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教育内部审计监督服务职能,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